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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毅达:独立董事关于收到证监会监管关注函的公告2019-01-19  

						A 股证券代码:600610       A 股证券简称:*ST 毅达

B 股证券代码:900906       B 股证券简称:*ST 毅达 B




                          *ST 毅达独立董事
               关于收到证监会监管关注函的公告

       2019 年 1 月 18 日,*ST 毅达独立董事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
管局的《关于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沪证监公司字[2019]12
号。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我局对你公司以下问题及风险情况高度关注:
    1.2018 年 12 月 27 日,你公司董事会选举张培担任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
公告,公司原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辞职后,目前尚未聘任总经理、财
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
       2.2018 年 12 月 25 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将大申集团有限公司
持有的你公司 2.6 亿股股票交付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信达证券”)用于
抵偿债务。信达证券反映你公司不配合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也未能与董事长张培
取得联系。独立董事反映未能与你公司及董事长张培取得联系。
       3.你公司因 2017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截至目前,你公司尚未聘请 2018 年年报审计机构。
根据你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2018 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为 0 元,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74 万元。如公司 2018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
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被暂停上市。
       上市公司依法合规的信息披露是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基本要求。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并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负责。你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应高度重
视上述问题,履职尽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对公司在公司治理、信息披露方面
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你公司董事张培、房永亮、侯庆路、孔令勇、宋欣燃、邓
将军、张罕锋,监事马文彪、陈锋平、黄新浩,应于 2019 年 1 月 25 日前与我局
联系,并提交尽职履责情况的书面说明。
    你公司应于 2019 年 1 月 25 日前,向我局书面报告整改措施及进展情况。你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需在书面报告中签署意见。我局将视情况采取进一步监管措
施。




                                        *ST 毅达独立董事:
                                        黄皓辉、任一、郑明、程小兰
                                          2019 年 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