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毅达: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3-16
A 股证券代码:600610 证券简称:*ST 毅达
B 股证券代码:900906 证券简称:*ST 毅达 B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2019 年 3 月 15 日,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在上海市虹口
区海伦路 440 号金融街海伦中心 A 座 6 层会议室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下称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马建国召集,应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共
计 7 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共计 7 名。因公司需尽快确定管理层人员
和办公地址使公司恢复正常经营,并尽快开展 2018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审计工
作,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中毅达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审议结果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钱云花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钱云花为公司财务总监。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办公地址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的办公场所变更为上海市虹口区海伦路 440 号金融街海伦中
心 A 座 9 层 905。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提请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