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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众交通: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2019-05-14  

						证券代码:A 股 600611       股票简称:大众交通             编号:临 2019-029
          B 股 900903                  大众 B 股
债券代码:155070            债券简称: 18 大众 01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的议案》(公告编号为:临 2019-014),同意公司为维护公
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以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回购资
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以 2018 年度每股
净资产 3.88 元测算,回购股价不超过 4.27 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即 2019 年 3 月 28 日至 2019 年 6 月 28
日。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3 日、2019 年 5 月 8 日分别披露了《公司关于股份回购
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为:临 2019-018、临 2019-027),并于 2019 年 4
月 5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为:临 2019-021)。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
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方案规定的回购
实施期限过半时,仍未实施回购的,董事会应当公告未能实施回购的原因和后续
回购安排。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目前为止,回购股份方案规定的回购实施期限已过半,由于未发生公司
股票收盘价格低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中每股净资产的情况,公司尚未实施
回购。公司后续会依据已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继续实施回购。
    公司后续将根据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5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