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丰华股份:关于赎回银行理财产品并购买信托产品的公告2018-03-21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丰华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8-04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赎回银行理财产品并购买信托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资金,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 2016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经营层购买低风险信托产品或银行理财产品的有效
期延长一年的议案》,即授权公司经营层于 2018 年 6 月 30 日前以不超过人民币
5.5 亿元的额度购买低风险信托产品或银行理财产品(含控股子公司),上述总额
可滚动使用。
    现将公司赎回理财产品并购买信托产品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赎回理财产品的情况
    公司购买的中国工商银行“日升月恒”收益递增型法人人民币理财产品产品
(详见公司编号为 2017-42 临时公告)经办理赎回手续后,本息于 2018 年 3 月
19 日到账,其中本金 2.8 亿元,收益 3847890.41 元。
    二、关于购买信托产品的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19 日与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订了《厦门信托-丰华
1 号投资单一资金信托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1、信托产品简要情况
    (1)名称:厦门信托-丰华 1 号投资单一资金信托
    委托人: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人: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住所: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 82 号厦门金融中心大厦 39-42 楼
    法定代表人:洪文瑾
    (2)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资金金额: 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48,000 万元整,信
托资金分笔存入,首笔资金 28,000 万元,各笔信托资金金额以委托人信托资金
实际入账时间和金额为准。
    (3)期限:各笔均为 365 天。
    公司管理层将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在授权到期前将提请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继续授权,或在授权到期前终止本信托并收回本息。
    (4)信托类型:单一资金信托
    (5)信托成立:委托人足额交付信托资金后,自信托资金交付使用之日起
成立。2018 年 3 月 20 日,公司已向信托受托人足额支付首期信托款 2.8 亿元。
    (6)信托收益及分配:
    本信托受益人可获得的预期信托净收益率为: 6.5217 %/年,计算公式为:
受益人预期信托净收益率=按比例归属于该受益人的信托净收益÷信托资金×
100%。
    本信托存续期间,信托净收益以现金形式每半年分配一次,分配日期为收到
所投产品投资收益且信托成立届满半年之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信托净收益由受
托人直接转入信托合同指定的受益人银行账户(卡),最后一次分配根据本合同
第十六条的规定办理。
    信托成立前的信托资金收益按银行存款活期利率计算,由受托人在信托成立
后的第一次信托净收益分配时一并支付。
    (7)信托管理人的报酬及相关费用:受托人的信托报酬按年计算,由信托
财产承担,于信托成立每届满半年计收一次,在进行信托收益分配时从信托财产
中收取。如所投产品提前到期,于到期时收取信托报酬。受托人信托报酬为
0.25 %/年,计算公式:年信托报酬=信托资金× 0.25 %×该信托年度实际天数
÷365。
       增值税及附加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分配顺序由信托财产承担。
       若出现信托提前终止,已经收取的信托报酬不予退还;若本信托延期的,
受托人按上述信托报酬率标准收取延续期间对应的信托报酬。
    其他相关费用:受托人因处理信托事务发生的下述费用与税收由信托财产承
担。
    (8)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9)投资方向:本信托资金投资于现金、国债、货币市场基金、证券公司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及委托人书面认可的其他投资方式.
    (11)公司与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12)公司本次出资 2.8 亿元购买信托产品,总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的净资产的 57.71%。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本次购买的上述信托产品,风险较低且可控;公司采用分期购买
的方式,有利于资金的合理调配,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和公司经营
资金的需求。
    (2)公司财务部门参与本信托的投资决策及资金使用监控,有利于把控本
信托产品在投资管理中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
    (3)公司内审人员负责对信托产品资金投资过程的监控和监督,定期或不
定期对信托产品进行检查,根据谨慎性原则,及时预估可能存在风险并向审计委
员会报告。
    3、对公司的影响
    购买上述信托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能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
提高资金收益水平。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合计持有信托和银行理财产品(含控股子公司)52475.42
万元,除此之外,无其他理财产品到期或未收回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