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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丰华股份:独立董事独立意见2020-02-25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文件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 2020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基于独立立场判断,就《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
议案》、《关于增补余霄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公司聘任总经理以及增补董事的程序规范、合法、有效。公司增补董事
及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对任
职资格的要求,并具备与所聘职位以及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经历、履职能力和
条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我们同意聘任余
霄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增补余霄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提交公
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经审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预审,本议案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
规章制度等的规定,有利于调动和鼓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更加勤勉尽
责,承担相应的责任,履行应尽的义务,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我们同意本议
案。



                                          独立董事:陈正生、杨国辉、贺蓄芳

                                                                 2020 年 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