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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枫酒业:第四十一次股东大会(2016年年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05-27  

						    证券代码:600616               证券简称:金枫酒业     公告编号:2017-014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十一次股东大会(2016 年年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 年 5 月 2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影城五楼多功能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92,690,44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37.443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龚
    如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张黎云女士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金枫酒业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92,682,984 99.9961           6,000         0.0031   1,462    0.0008



2、 议案名称:《金枫酒业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92,682,984 99.9961           6,000         0.0031   1,462    0.0008



3、 议案名称:《金枫酒业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92,682,984 99.9961            6,000         0.0031   1,462      0.0008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6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7,295,458.74 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5,330,431.26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850,069,845.50 元,扣
除 2016 年 7 月实施 2015 年的利润分配方案分配股利 25,730,959.60 元,年末上
市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 886,303,913.38 元。
    公司以 2016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514,619,192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
0.50 元(含税),合计分配股利 25,730,959.6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
度。
    2016 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4、 议案名称:《金枫酒业 2016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92,682,984 99.9961            6,000         0.0031   1,462     0.0008



5、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 2017 年日常持续性关联

   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6,091,267 99.8776             6,000         0.0983    1,462      0.0241


             2017 年度公司将与实际控制人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
         持续性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关联交
                   产品                              关联人                     2017 年预计发生额(万元)
易类别
                                  光明米业(集团)有限公司                       3,000

            糯米、粳米、小麦      上海乐惠米业有限公司                           4,500

                                  光明集团及其其它控股子公司                     1,500

                   蜂蜜           上海冠生园蜂制品有限公司                        450

                                  浙江汇诚通用印务有限公司                        500
 采购                                                                                       总计 160,00
          其它原辅料、包装材料    上海易统食品贸易有限公司                        50
                及促销品          上海良友海狮油脂实业有限公司                   1,000
                                  光明集团及其其它控股子公司                     2,000
                                  Distribution Internationale de Vins de
                 葡萄酒                                                          1,500
                                  Bordeaux SAS
                   白酒           全兴酒业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1,500
                                  上海捷强烟草糖酒(集团)配销中心              12,000
                                  农工商超市(集团)有限公司                     8,000
                                  上海天德酒业有限公司                           1,000
 销售               酒            上海好德便利有限公司                           1,000     总计 27,500
                                  上海良友金伴便利连锁有限公司                   1,000
                                  上海富尔网络销售有限公司                       1,000
                                  光明集团及其其它控股子公司                     3,500
                                  合计                                                    43,500

             上述交易均以市场的公允价为交易价,预计关联交易金额 4.35 亿元。
             本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通过之日起至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止。
         (详见 2017 年 4 月 22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的《关于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
         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据此,与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不
参与对本议案的投票表决。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向银行申请贷款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92,682,984 99.9961              6,000        0.0031   1,462    0.0008


       除非公开募投项目使用专项资金外,根据公司经营运作需要及资金使用计划,
预计公司在 2017 年度内银行贷款余额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并授权公司董事长
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7、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报告

      和内部控制报告的审计机构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92,682,984 99.9961              6,000        0.0031   1,462    0.0008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序                                                           (%)              (%)
号
3  《金枫酒业 2016 年 13,181,189        99.9434 6,000   0.0454 1,462   0.0112
       度利润分配预案》
5      《关于提请股东大     6,091,267   99.8776 6,000   0.0983 1,462   0.0241
       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公司 2017 年日常持
       续性关联交易的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三、五 5%以下股东表决情况已单独计票。
       2、本次大会议案五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控股企业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

律师:方祥勇、雷丹丹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
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十一次股东大会(2016 年年会)决议》;
       2、《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十一
次股东大会(2016 年年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5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