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国新能源: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19-04-17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

度财务报告审议工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 2018 年度尽职尽责,积

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相应职责和义务,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现就

2018 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报告

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共召开了五次会议,委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

责,亲自出席会议,积极对相关议题发表专业意见。具体如下:

    (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27 日召开,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2018 年一季度定期报

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关于审计委员会 2017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

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资金占用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向关联方提

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发行金额

不超过 40 亿元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金额不超过 10 亿元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山西天然气有
限公司公开发行金额不超过 16 亿元可续期公司债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

议案》。

    (二)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8 年 5 月 8 日召开,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山西煤层气(天然气)集输有限公司发行金额不超过 6

亿元燃气收费收益权资产证券化项目的议案》。

    (三)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 2018 年 8 月 30 日召开,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半年度定期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2018 年半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四)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召开,审

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三季度定期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五)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18 年 12 月 13 日召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申请注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资产支持票据业务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

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中期票据业务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的议案》。

    二、内部控制相关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17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及 2018 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能够按照审计计划,认真组

织开展各项内部审计工作,认可公司内部审计相关工作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同时,

审计委员会督促公司持续完善审计管理体制,严格按照工作计划执行落实有关内

部审计工作,尽职尽责履行内部审计监督。

    三、2018 年年报相关工作

    审计委员会结合公司 2018 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 与年审注
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协商,对其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必要的督促与严格

的审阅,现就其年度审计工作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 年 12 月,审计委员会在年审会计师正式进场前和主审的会计师

事务所、公司管理层针对公司 2018 年年报进行了讨论和沟通,进一步协商确定

了 2018 年年报审计的工作时间安排。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不断与年审会

计师进行沟通,并督促其根据时间安排,加快工作进度,提高工作效率,在约定

时限提交审计报告。

    (二)2019 年 4 月 4 日,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再次

审阅了公司的财务会计报表。

    (三)2019 年 4 月 15 日,审计委员会和主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管理层、

审计法务部针对公司 2018 年年报预审计工作进行了讨论和沟通。

    (四)2019 年 4 月 16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认为公司 2018 年度会计

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四、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

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

服务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审计人员业务水平和职业素

养较高,能顺利完成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报告客观公正、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

司实际情况。

    五、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守尽责的履

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2019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依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进一步提升审计委员会
履职的独立性、专业性和有效性,切实加强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职能,持续

提升公司规范治理水平。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