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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氯碱化工: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误操作买卖股票及致歉的公告2019-11-23  

						证券代码:600618 900908      证券简称:氯碱化工   氯碱 B 股    编号:临 2019-033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误操作买卖股票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总经理张伟民先生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2019 年 5 月 6 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
买卖公司 A 股股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买卖股票的基本情况
    2019 年 4 月 30 日,公司董事总经理张伟民先生股票帐户卖出公司股票
10,000 股,成交均价为 9.15 元/股;2019 年 5 月 6 日,公司董事总经理张伟民
先生股票帐户买入公司股票 10,000 股,成交均价为 9.20 元/股。
    上述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七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第 3.1.8 条的规定,构成短线交易;同时违反了《公司法》第一
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构成超比例减持;也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 3.1.7 条、《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八条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
条的规定,未能尽到交易报备及预披露责任。
    二、本事项的处理情况
    1、依据《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短线交易产生的收益应收归公司所
有。按照本次张伟民先生六个月内卖出又买入公司股票计算,上述短线交易未产
生收益。
    2、经与张伟民先生确认,上述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其亲属操作失误造成,
其本人已认识到本次交易违反了有关规定,并就本次行为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表
示歉意,同时承诺将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规范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加强对其亲属及股票账户管理,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经公司核查,张伟
民先生股票帐户的上述交易行为未发生在公司信息披露的敏感期内,亦不存在因
知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已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一步加强对《证券法》、《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学习,并要求各相关人员自身及其亲
属严格遵守有关规定,避免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