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立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7-09-21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海立股份(A 股) 、海立 B 股(B 股)
股票代码:A 股 600619/B 股 900910
信息披露义务人: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前山金鸡西路
通讯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前山金鸡西路
签署日期: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日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15 号准
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15 号准则》的规定,本报告书已
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立
股份”)拥有权益的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
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海立股份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
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就本报告书各自出具或提供的数据或信息,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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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第 一 节 释义........................................................................................................... 4
第 二 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 三 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决定及目的 .................................................................. 7
第 四 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 五 节 前 6 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9
第 六 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 七 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第 八 节 备查文件 ................................................................................................ 12
附表..............................................................................................................................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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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定义,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海立股份/上市公司 指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披露的《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
本报告书、报告书 指
益变动报告书》
格力电器、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准则》 指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二级市场持有上海海
本次权益变动 指
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的股份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务院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总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
系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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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 格力电器
公司名称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前山金鸡西路
成立日期 1989 年 12 月 13 日
法定代表人 董明珠
注册资本 6,015,730,878 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400192548256N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货物、技术的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
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研发、制造、
销售: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风机、包装设备等通用设
备;电机、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
家用制冷电器具,家用空气调节器及相关零部件;中央空调、制
冷、空调设备、洁净空调、采暖设备、通风设备;热泵热水机、
空调热水一体产品、燃气采暖热水炉设备、燃气供暖热水设备、
热能节能设备、机电设备产品及相关零部件;新风及新风除霾设
经营范围
备;通讯终端设备及相关零部件;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及
相关零部件;家用清洁卫生电器具、家用厨房电器具、家用通风
电器具、其它家用电力器具及相关零部件;建筑机电设备安装工
程、泳池水处理、中央热水工程;销售、安装及维护:中央空调、
制冷、空调设备、洁净空调、采暖设备、通风设备;热泵热水机、
空调热水一体产品、燃气采暖热水炉设备、燃气供暖热水设备、
热能节能设备、新风及新风除霾设备。批发:机械设备、五金交
电及电子产品;零售: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
经营期限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前山金鸡西路
联系电话 0756-8614883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
人)情况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董事长、总
董明珠 中国 广东珠海 无
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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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叶志雄 董事 中国 广东珠海 无
董事、执行
黄辉 中国 广东珠海 无
总裁
张军督 董事 中国 浙江杭州 无
徐自发 董事 中国 河北石家庄 无
王如竹 独立董事 中国 上海 无
卢馨 独立董事 中国 广东广州 无
郭杨 独立董事 中国 北京 无
监事会主
许楚镇 中国 广东珠海 无
席
郭书战 监事 中国 河南郑州 无
王丽琴 职工监事 中国 广东珠海 无
庄培 副总裁 中国 广东珠海 无
副总裁、财
务负责人、
望靖东 中国 广东珠海 无
董事会秘
书
陈伟才 副总裁 中国 广东珠海 无
刘俊 副总裁 中国 广东珠海 无
谭建明 副总裁 中国 广东珠海 无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拥有 5%以上权益的其他上市公
司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海立股份股权外,没有拥有的权益 5%以上的
其他上市公司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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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决定及目的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格力电器本次权益变动旨在扩充其产业链结构和整合产业优质资源,借助上
海国际化地位的人才、信息和创新优势,由此打造产业链更加齐全的国际化企业。
二 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已拥
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将根据证券市场整
体状况并结合海立股份的发展及其股票价格情况等因素,决定何时增持海立股份
的股份及具体增持比例。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作出本次权益变动决定所履行的授权或审批程
序
本次权益变动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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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格力电器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海立股份
的股份。
二 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格力电器持有海立股份的股份为 0 股,占海立股份总股本
的 0%。
本次权益变动后,格力电器持有海立股份的股份为 43,315,621 股,占海立股
份总股本的 5%。
本次权益变动后,格力电器将是持有海立股份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格力电器 0 0 43,315,621 5%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的海立股份 5%的股份不存在被
质押、冻结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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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 6 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的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买入
股东名称 交易方式 买入日期
数量(股) 价格区间(元)
格力电器 集中竞价交易 2017 年 8 月 29 日 9,969,418 11.64--12.078
格力电器 集中竞价交易 2017 年 8 月 30 日 155,200 11.91--11.999
格力电器 集中竞价交易 2017 年 8 月 31 日 480,000 12.63--12.75
格力电器 集中竞价交易 2017 年 9 月 1 日 1,610,935 12.37--12.6
格力电器 集中竞价交易 2017 年 9 月 4 日 1,371,600 12.09--12.29
格力电器 集中竞价交易 2017 年 9 月 5 日 200,000 12.19--12.24
格力电器 集中竞价交易 2017 年 9 月 6 日 1,750,000 12.46--12.6
格力电器 集中竞价交易 2017 年 9 月 7 日 2,563,460 12.29--12.5
格力电器 集中竞价交易 2017 年 9 月 8 日 820,000 12.31--12.641
格力电器 集中竞价交易 2017 年 9 月 11 日 3,470,475 12.48--12.99
格力电器 集中竞价交易 2017 年 9 月 12 日 5,585,133 13--13.55
格力电器 集中竞价交易 2017 年 9 月 13 日 4,518,100 13.48--13.998
格力电器 集中竞价交易 2017 年 9 月 14 日 1,038,300 13.81-14.045
格力电器 集中竞价交易 2017 年 9 月 15 日 364,100 13.95--14.05
格力电器 集中竞价交易 2017 年 9 月 18 日 5,949,300 13.92--14.8
格力电器 集中竞价交易 2017 年 9 月 19 日 3,469,600 14.69—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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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公司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
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适用法律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
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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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董明珠
2017 年 09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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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2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3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 备查地点
(一) 查阅时间:
工作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7:00。
(二) 查阅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也可以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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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基本情况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限公司 试验区宁桥路 888 号
海立股份(A 股) 、海立 B 600619(A 股) 、900910(B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股(B 股) 股)
信息披露义务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广东省珠海市前山金鸡
人名称 司 册地 西路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
份数量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人是否为上市
是□ 否√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是□ 否√
公司第一大股
控制人
东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股权转让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 直接持股种类: 无限售流通股
量及占上市公 直接持股数量: 0
司已发行股份 直接持股比例: 0
比例
本次发生拥有
权益的股份变
动的数量及变 变动种类: 无限售流通股 变动数量: 43,315,621 变动比例:5%
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否 □
来 12 个月内继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前 6 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 是√ 否□
买卖该上市公
司股票
是否存在《收
是□ 否√
购办法》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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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规定的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 □ 否√
是否需取得批
注: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国务院国资委批准以及其他监管机构的同意或批准
准及批准进展
(如有)。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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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之签字盖章页)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董明珠
2017 年 09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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