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宸股份: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股东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2018-09-14
证券代码:600620 股票简称:天宸股份 编号:临2018-023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向控股子公司
提供股东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拟与关联方共同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股东借款共计 42,500 万元
(人民币,下同),借款期限 5 年,年利率 7.5%,该股东借款专项用
于支付土地出让金、契税和前期开发费用,不得挪作他用。
● 本次借款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南方综合物流园区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南方园区”)土地开发在即,为保证项目建设工作正常推进,
南方园区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向南方园区提供股东借款总计 42,500 万
元,借款期限为 5 年,借款利率为年利率 7.5%,该笔股东借款专项
用于支付土地出让金、契税和前期开发费用。
各股东将按各自持股比例向南方园区提供股东借款。其中,本公
司拟向南方园区提供股东借款 361,250,000 元,上海科迅投资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迅投资”)拟向南方园区提供股东借款
35,062,500 元,上海峰盈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峰盈”)
持股拟向南方园区提供股东借款 28,687,500 元。在借款期限内,科
迅投资、上海峰盈提供的股东借款无需南方园区和本公司提供任何形
式担保。
至本次关联交易,本公司过去 12 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相关的关
联交易金额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绝对值 5%以上,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
科迅投资法定代表人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叶茂菁,因此,
科迅投资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6 条例规定,上
海峰盈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关联方,因此上海峰盈为本公司关联法
人。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上海科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新闵路 528 号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叶茂菁
注册资本:3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1 年 06 月 11 日
经营范围:企业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财务顾
问,电脑软件,电子元器材,普通机械,建筑装潢材料,纺织品原料
(除棉花),日用百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科迅投资经审计总资产 2.03
亿元,净资产 8019.37 万元,净利润 1411.41 万元。
2、上海峰盈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青浦区北青公路 9138 号 1 幢 8 层 F 区 823 室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符珉
注册资本:1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2 年 10 月 25 日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园林绿化工程,会务
服务,展览展示服务,礼仪服务,销售建筑装潢材料、五金交电、劳
防用品(除特种用品)、卫生洁具、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监控、
易制毒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日用百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上海峰盈未经审计总资产
1.30 亿元,净资产 6327.82 万元,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6767.03
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公司拟签署的《股东借款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具体如下:
(一)协议主体
出借方:
甲方: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科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丙方:上海峰盈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借款方:
丁方:上海南方综合物流园区有限公司
(二)借款协议主要内容:
1、股东借款金额:甲、乙、丙三方同意按各自持股比例向丁方
提 供 股 东 借 款 共 计 42,500 万 元 , 其 中 甲 方 拟 提 供 股 东 借 款
361,250,000 元,乙方拟提供股东借款 35,062,500 元,丙方拟提供
股东借款 28,687,500 元,具体金额和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借款金额(元)
天宸股份 85% 361,250,000
科迅投资 8.25% 35,062,500
上海峰盈 6.75% 28,687,500
合计 100% 425,000,000
2、借款用途:专项用于支付土地出让金、契税和前期开发费用,
不得挪作他用。
3、借款期限:5 年(从出借方放款并到达借款方指定账户之日
起计算。)
4、借款利率:年利率 7.5%。本公司和南方园区对此次股东借款
无需提供相应担保或抵押。
5、经协商一致,出借方可要求丁方提前偿还出借方该笔全部或
部分股东借款。除非另有约定,丁方向出借方提前偿还该笔全部或部
分股东借款时,应按出借方持有丁方的股权比例归还,即
85%:8.25%:6.75%。
6、借款期间,丁方应按年利率 7.5%向出借方支付借款利息,
每一年结息付息一次。除非另有约定,丁方向出借方支付借款利息时,
应按出借方持有丁方的股权比例支付,即 85%:8.25%:6.75%。
7、丁方如未能按约向出借方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则每延期一
日,须向出借方承担借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8、因履行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出借方和借款方应友好协商解
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接获公司通知,公司拟与关联方共同向南
方园区提供股东借款总计 42,500 万元,借款期限 5 年,年利率 7.5%,
其中本公司拟向南方园区提供股东借款 361,250,000 元;上海科迅投
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迅投资”)拟向南方园区提供股
东借款 35,062,500 元;上海峰盈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
海峰盈”)持股拟向南方园区提供股东借款 28,687,500 元。因科迅投
资法定代表人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叶茂菁,上海峰盈与公司
实际控制人有关联关系,因此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公司事前已就该
关联交易事项通知了我们,提供了相关资料,进行了必要的沟通,获
得了我们的认可。我们认真审核上述交易的有关文件后,对公司上述
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先确认,并就上述关联交易的各项条款的公平
和合理性作了认真审核,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的
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先确认,并就关联交易的各项条款的公平和合
理性作了认真审核。现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联
交易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事前已就该事项通知了我们,并提供了相关资料,进
行了必要的沟通,获得了我们的认可;在认真审核上述交易的有关文
件后,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监管
规则,方案合理、该交易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
关联股东的利益。
(3)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是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公平
合理,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以及相关法规的规定;
(4)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
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五、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18 年 9 月 12 日以通讯
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公司共有董事 11 名,其中关联董事叶茂菁回避表决,实际参与
表决的非关联董事共 10 名。本次会议审议《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向控
股子公司提供股东借款的关联交易议案》,表决情况为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南方园区提供股东借
款,南方园区和本公司不需要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南方园区可将此
资金用于补充营运资金,有助于推进土地开发进程,加强土地开发的
资金保障。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对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函。
特此公告。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9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