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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鑫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9-11  

						证券代码:600621            证券简称:华鑫股份           编号:临 2018-038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18 年 9 月 1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5 日通过电子邮件
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会议的召开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公司关于终止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本次公开
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议案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终止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向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撤回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终止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
债券事项并撤回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公告》。
    二、公司关于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
所持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股权的议案
    为了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合理配置资源,综合考虑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
经营需要,公司拟通过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上海联合产权
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其所持有的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
的股权,挂牌价格不低于评估值(经国资备案为准)。转让后,华鑫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仍持有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9%的股权。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资产
评估机构及法律顾问等中介机构开展有关方面的工作,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处
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挂牌价格、签署相关协议、办理股权过户手续等。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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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股权的公
告》。


   特此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9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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