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华鑫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9-11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8 年 9 月 10 日,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公司关于终止公司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
司债券申请文件的议案》、《公司关于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鑫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股权的议案》。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认真、谨慎的立
场,对上述议案及相关资料认真审阅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关于终止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
回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可转债发行,并依法向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撤回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
文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申请撤回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是在充分实
地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做出的决定,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资本
市场环境做出的审慎举措,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符合公
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二、《公司关于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拟公
开挂牌转让所持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股权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本次拟公开挂牌转让摩
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股权事项符合公司经营计划,符
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
                               1
益。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上述两项议案,对该议案
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对《公
司关于终止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本次公开
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议案》、 公司关于同意公司全资
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摩根士丹利华鑫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股权的议案》表示同意。




    (以下无正文)




                              2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