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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鑫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3-29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9 年 3 月 27 日,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关于聘任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未来三

年(2019-2021 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关

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关于预计 2019 年度与上海仪电(集团)有

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公司关于预计 2018 年度与摩

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公司关于预计

2019 年度与上海金欣联合发展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等事项。

我们基于客观公正、独立判断的立场,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上述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

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发展需要、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

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也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的需要,因此,同意《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关于聘任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的审计机构,负责公司的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在提议聘任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核实,众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担任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履职条件及能力,

工作规范,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对公司的审计工作,对公

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内部控制状况能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

评价,并按时完成了公司 2018 年度的相关审计工作。因此,同意《公司关于聘

任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并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

善、合理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了有效的执行,对规范公司经营活动、提升公

司业绩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

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

    四、公司关于未来三年(2019-2021 年)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征、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目前及未来

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债权融资环境等

因素的基础上,制订连续、稳定、科学的股东回报机制与规划,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能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因此,

同意《公司分红政策及未来三年(2019-2021 年)股东回报规划》,并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

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的权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

策的规定,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及 2018 年度的

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

计信息;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准备。

    七、公司关于预计 2018 年度与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

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公司关于预计 2018 年度与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公司关于预计 2018 年度与上海金欣联合发

展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

    1、上述关联交易预案在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
    2、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系由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产生,不会影响公

司的独立性;

    3、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

场原则,以公允的市场价格和条件公平、合理地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存

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4、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该预案的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回避

了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5、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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