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光大嘉宝: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后独立意见2019-04-10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后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光大嘉宝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

定,作为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基于独立、

客观的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2018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

行了审核。我们认为:上述人员薪酬的决策和发放程序符合公司有关规

定。

    二、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

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即以公司总股本1,153,604,156股为基数,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元(含税),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3股。

    我们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综合考

虑了公司经营状况、资金情况和未来发展战略,兼顾了投资者利益,符

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

同意上述预案,并同意将上述预案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后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