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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大嘉宝: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规则》的公告2019-04-30  

						证券代码:600622          股票简称:光大嘉宝         编号:临2019-024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8 年 9 月 30 日颁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2019 年 4 月 17 日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对《公司章程》、《股东大
会规则》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股东大会规则》修改内容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十六条     股东大会召开时,本 第二十六条    股东大会召开时,除确有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应 正当理由且事先已经以书面方式或其他会
当出席会议,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议召集人认可的方式向会议召集人提出请
员应当列席会议。                   假外,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
                                   应当出席会议,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应当列席会议,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
                                   书、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需要在股东
                                   大会上接受质询的,不得请假。



    二、《公司章程》修改内容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    第二十四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除上述
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       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份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
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1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
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一)证   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法规
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二)要   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约方式;(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
方式。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四条规定     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
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
                                     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四
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
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
四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     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
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     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
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     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
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     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经三分之二
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     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同意后方
议决议同意后方可实施。               可实施。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四条规定收购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收
本公司股份后                         购本公司股份后
第四十五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第四十五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
                                 点为:上海市嘉定区依玛路 333 弄 1-6 号
的地点为:公司住所或会议通知中指
                                 或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其他地方。
定的地点。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
                                 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加
票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 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供便利
第六十七条   股东大会召开时,本公 第六十七条      股东大会召开时,除确有
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应当 正当理由且事先已经以书面方式或其他会
出席会议,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议召集人认可的方式向会议召集人提出请
应当列席会议。                       假外,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
                                     应当出席会议,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应当列席会议,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
                                     书、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需要在股东
                                     大会上接受质询的,不得请假。

                                                                            2
第七十九条       公司不得对征集 第七十九条          公司及股东大会召
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集人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
                                    限制
在第九十六条中新增一款如下:“公司应当和董事签订合同,明确公司和董事之间
的权利义务、董事的任期、董事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责任以及公司因故提
前解除合同的补偿等内容。”
第九十七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 第九十七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者
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 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
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 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
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连任。
第一百零八条      (七)拟订公 第一百零八条          (七)拟订公司重
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 大收购、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项、
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 第(二)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或者合
案;                                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
                                    案;
                                    新增第(九)项的内容如下:“经三分之二
                                    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决定因
                                    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三)项、第(五)
                                    项、第(六)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方案;”原第(九)项及后续各项序号递延。
                                    新增一款,作为第二款,内容如下:“公司
                                    董事会设立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并根
                                    据需要设立执行、战略、提名、薪酬与考
                                    核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
                                    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
                                    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
                                    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和风险
                                    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
                                    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
                                    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
                                    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第一百二十三条      出席会议的 第一百二十三条           出席会议的董
                                                                             3
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事、董事会秘书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
                                   上签名
第一百二十七条      在公司控股股 第一百二十七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
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 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
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 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三十四条    办理信息披 第一百三十四条           办理信息披露
露事务等事宜。                     事务、投资者关系工作等事宜。
第一百四十五条    新增第(八)项的内容如下:“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
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监事会应当履行监督职责,并向董事会通报或者向股
东大会报告,也可以直接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或者其他部门
报告;” 原第(八)项及后续各项序号递延。

    此外,其它只作个别词语的修改,不涉及实质意思的改变。除上述
条款外,《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规则》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修订后
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以上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如股东大会通过上述事项,
则授权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办理《公司章程》的工商登记变更(备案)手
续。
    特此公告。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