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光大嘉宝: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后独立意见2020-03-17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后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光大嘉宝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
定,作为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为徐州光
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基于独立、客观
的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徐州光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光鑫”)系由公司控
股子公司光大安石(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石资管”)
参与投资的徐州嘉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嘉旭”)的下
属企业,主要开发徐州上东时代住宅项目。为满足徐州上东时代项目开
发之需要,公司拟为徐州光鑫向银行(或信托)申请开发贷款(借款期
限为 3 年)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本金及相
关利息等,担保期限以最终签署的担保协议约定的为准。
    我们认为:公司为徐州光鑫提供担保履行了对外担保决策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亦有反担保等保
障措施,风险可控;本次担保旨在保障光徐州光鑫开发的项目所需的资
金,有利于其持续稳定发展,后续公司也将分享该项目产生的相关收益,
有利于增强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
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后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