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界: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2018-03-23
证券代码:600628 证券简称:新世界 公告编号:临2018-008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财务报表所有者权
益、净利润。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
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根据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2017
年修订)》(财会[2017]15 号),修改了政府补助会计处理方法及列报项目。2017 年 1 月 1
日尚未摊销完毕的政府补助和 2017 年取得的政府补助适用修订后的准则。
根据财政部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将部分原列示为“营业外收入”及“营业外支出”的资产处
置损益调整至资产处置收益列报。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2 日召开了十届六次董
事会会议、十届五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公司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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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2017 年修订)》(财会[2017]15 号)的
要求,公司将取得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
在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摊销计入当期损益。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2017
年修订)》之后,对 2017 年 1 月 1 日之后发生的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
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
益。此变更事项对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表未造成影响。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
会[2017]13 号)的要求,企业应当对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
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将原
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
换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在“净利润”的项下新增“(一)持续经营
净利润”和“(二)终止经营净利润”项目,分别反映净利润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净利润和
与终止经营相关的净利润。
由于此变更事项,本期利润表中“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增加 24,584,426.79 元,“营业
外收入”项目减少 24,584,426.79 元,对 2016 年度无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财务报表所有者权益、
净利润。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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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修订)》(财会[2017]15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
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
通知》(财会[2017]30 号)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批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
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
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同意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十届六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十届五次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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