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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建集团: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2018-05-15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




    2018 年 5 月 22 日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会议时间:2018 年 5 月 22 日下午 2 时
地点: 上海市静安区延安中路 1111 号延安饭店二楼华园厅


会议主要议题:
 1、审议《关于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增补公司监事的议案》
 4、审议《关于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 2018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审议《关于 2017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8、审议《关于 2018 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审议《关于预计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10、审议《关于续聘 2018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3、审议《关于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4、审议《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5、听取《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6、对大会各项内容表决
 17、股东代表发言
 18、宣布大会现场表决结果
 19、宣读法律意见书
 20、大会结束

                             1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目录
1、《关于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2、《关于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13

3、《关于增补公司监事的议案》 ………………………………………18

4、《关于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20

5、《关于 2018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24

6、《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6

7、《关于 2017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7

8、《关于 2018 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28

9、《关于预计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31

10、《关于续聘 2018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6

1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37

12、《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39

13、《关于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42

14、《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49

15、《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52



                                2
议案一



             关于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17 年度,是集团深化改革、创新发展的关键一年,面对建筑行业的

机遇和挑战,在全体股东的支持下,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相应职责,率领经营

班子与全体员工,按照公司发展战略以及年度工作计划,较好的完成了各

项任务,基本实现了 2017 年上市公司利润承诺,新签合同、营业收入和利

润总额均超额完成年初制定的预算目标。现将 2017 年度的董事会工作情况

向各位股东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

予以审议。《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

体内容详见附件。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22 日




附件:《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
附件: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7 年度,是集团深化改革、创新发展的关键一年,面对建筑行业的机遇和挑战,
在全体股东的支持下,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
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相应职责,率领经营班子与全体员工,按照公司发展战略以
及年度工作计划,较好的完成了各项任务,基本实现了 2017 年上市公司利润承诺,新
签合同、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均超额完成年初制定的预算目标。现将 2017 年度的董事
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17 年公司新签合同总额 82.70 亿元,同比增长 26.53%。其中,设计核心主业新
签合同额 34.84 亿元,工程承包类合同额 29.42 亿元。新签千万以上设计咨询类合同
99 项,包括呼和浩特新机场航站区、南京江北新区中心区地下空间一期项目、新开发
银行总部大楼项目、越南胡志明市 ALPHA 3 项目、长宁区新华路街道 71 街坊 8/3 丘项
目、北湖科技开发区奥林国际综合体项目、虹口区提篮桥街道 HK322-01 号地块综合开
发项目等。
    报告期内,通过经营协同、业务联动,在武夷山“水美城市”、郑东新区城市规划、
广州南沙国际金融岛等一批项目中发挥出集成化服务优势。继西北中心后,成立华中中
心和西南中心,打造各业务板块在华中、西南市场的属地化发展平台。继续深耕“一带
一路”,全年新签外经合同 4.85 亿元,同比增长 48%。进一步拓展海外布局,完成“华
建集团越南办事处”的设立,并首次将地下空间和工程咨询业务延伸到海外。加强设计
咨询分包管理,全年分包总量同比下降 32%,提高了公司全过程服务和项目整体效益。
公司总承包业务开拓显著,初步形成总承包资源共享、联合拓展的业务模式,水利院、
市政院、兰德公司成功签约岳阳鱼巷子、金沙江大酒店等既有建筑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推进实施“十三五”规划,加大资本运作力度,将现代设计大厦注
入公司并募集 2.8 亿元用于信息化改造,增资江西省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取得部分股
权,收购新江湾城投资发展公司部分股权。
    报告期内,公司以策展单位身份亮相 2017 首尔 UIA 世界建筑师大会,发布公司创
作理念纲要(1.0 版)和公司第一批建筑原创亮点工程,鼓励创新精神。持续研究高品

                                      4
质科研项目,获批 2 项“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提升科技创新管理水平,华
东设计院等 5 家单位完成了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并获批公示。上海虹桥国际机场
T1 航站楼改造工程获得 2017 绿色解决方案奖(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解决方案奖)全球第
二名。建筑工业化工作成效显著,获第一批住建部授予的“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
华建数创实体化运作,产品初具雏形,梳理出 14 个产品线。
    报告期内,公司聚焦人才结构优化和市场化管理,加强各级人才队伍建设,获评多
项市级人才称号,1 人入选上海领军人才,1 人入选上海市青年拔尖人才,1 人获上海
市科技启明星称号。
    报告期内,公司提升投资精细化管理水平,发布《投资精细化管理方案 1.0》,实
现投资项目“投、管、退”全生命周期的动态管理。落实 POC 管理工作,进一步推行项
目经理责任制,实施“应收账款管理办法”。加强全面预算管理,推进资金集中管理、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启动公司新一轮信息化改造升级,落实信息安全及等级保护。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28,974.50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16.24%;营业
利润为 31,312.54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27.50%;净利润为 29,419.01 万元,比上
年同期增长 13.16%。


     三、分红政策的制定及依据

    为规范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条款,加强对

股东的合法权益的保护,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及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新的公司章程

的议案》。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规定了明确的现金分红条件、标准和比例,能够保

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企业会计准则审计确认,本公司 2017 年度

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 331,497,219.30 元,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237,164,033.77 元后未

分配利润为 94,333,185.53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 10%法定盈




                                      5
余公积金 9,433,318.55 元,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84,899,866.98

元。

    本公司拟以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432,208,132 股为基数,向本公司登

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人民币

64,831,219.80 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预案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四、公司治理情况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

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2017 年度共召开两次股东大会,会议

聘请律师对股东大会的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书,保证所有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

权、参与权和表决权,确保所有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并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平等地位及合法权益,保证了股东大会的合法有效性。

    2、关于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行

为规范,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的行为,控股股东通

过股东大会依法行使出资人权利。

    3、关于董事与董事会:《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一人。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有七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职工董事一名。董事

的选聘、董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全体董

事能够按照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董事会,并运用其丰富的知

识和经验,在确定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制订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完善公司内部控制机制等方面倾注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为

实现股东最大利益,诚信、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

    公司董事会会议程序符合规定,会议记录完整、真实,会议相关信息披露及时、准

确、充分。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均能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

对公司重大决策能发表个人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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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第九届董事会共召开了 9 次董事会会议。其中现场会议 4 次(含 3 次现

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通讯会议 5 次。共形成 45 项决议。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预算管理委员会五个专门委员会作为董事会的工作机构,并制定了实施细

则,对专门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职责权限、工作程序、议事规则等内容作了明确规定。

各委员会分工明确,权责分明,有效运作。专门委员会委员均按各自职责范围认真审阅

和讨论相关事项,形成意见后再提交董事会审议,充分发挥了各专门委员会在战略规划、

重大投资项目、内审工作、预算控制、高管选聘、薪酬体系等方面的作用,保证了公司

决策的科学性。

    4、关于监事与监事会:公司共有五名监事,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两名,由公司职工

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监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对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责,对董事会

日常运作、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关联交易以及董事、高管选聘、履行职责等合法、

合规性进行监督。

    报告期内,第九届监事会共召开了 5 次监事会会议。

    5、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公司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指

导下,不断完善了对高管人员的绩效评价标准和激励约束机制。报告期内,为进一步完

善企业治理和激励约束机制,规范职业经理人的绩效考核和薪酬分配,强化经营责任意

识,实现薪酬分配“水平适当、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监督有效”的目标,充分激发职

业经理人的创新动力,确保公司各项任务目标顺利完成,先后制定了《华东建筑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职业经理人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2017 年度—2020 年度)》和《华东建筑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激励基金计划(2017 年度—2020 年度)》。另外,根据《华建集团

2015-2017 年经营层领导人员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组织实施了经营层领导人员 2016

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并拟定了薪酬方案。

    6、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确定《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为公司指




                                       7
定信息披露的报纸和网址。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 62 项临时公告的披露,没有发生刊

登更正公告的情况,使投资者及时、公平、准确、完整地了解到公司状况。

    7、关于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

制度》中明确了“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内容,严格规范内幕信息的保密管理及在内

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填报等各项

内容。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公司制度的规定,持续做好对重大披露事

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和内幕信息保密工作,并进行事前提醒,杜绝相关内

幕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行为发生。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任何泄露内幕信息、

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8、关于高级管理层:公司高级管理层全面负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总经理、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忠实履行职务,工作勤勉、尽责。董事会与

监事会能够对公司经营层实施有效的监督和制约。

    9、关于投资者关系及相关利益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相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提升公司治理水

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报告期内,为了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信息

沟通,促进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倡导理性投资,树立公司在

市场中的良好形象,2017 年 10 月 30 日,制定并颁布了《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公司法人治理是一项长期、持续的工作,公司将按照监管部门发布的法律法规的要

求,继续深化公司治理,及时修订公司治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及指引要求精神,不断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维

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的长效机制,促进公司快速健康

发展。

    另外,报告期内,公司治理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无重大差异。


     五、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8
    进入“十三五”以来,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普遍深切感受到面临的生存环境与发展状
况完全不同以往,局势复杂多变、生存压力剧增;商业环境在改变,商业生态在调整,
商业规律在重塑。中国正处在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国家积极推进供给
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转型和产业结构调整,企业面临着纷繁复杂的内外部环境,工
程勘察设计行业正步入转型深化区,产业、资本与技术的叠加影响促使行业商业生态发
生着巨变:游戏规则在改变,资源体系被重新定义,成功要素在嬗变。展望未来,行业
进入融合发展、布局占位新阶段,到了重整分化、重新洗牌的重要时期,企业发展的不
确定性急剧增加,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机遇。
    1、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行业发展提出了新要求。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消化行
业过剩产能,将进入攻坚区和深水区,要求行业必须充分把握市场新特征、新变化,调
整优化产能结构,实现勘察设计市场的有效供给。城市建筑贪大、媚洋、求怪等现象影
响着我国建筑水平的提升,要求建筑设计坚持新时期的建筑方针,体现地域特征、民族
特点和时代风貌。
    2、市场化改革考验各方主体的市场适应能力。政府简政放权、深化改革的力度不
断加大,招标投标、计费机制、企业资质、执业资格等方面改革新政使市场机制的决定
性作用得到充分显现,勘察设计市场进一步开放,倒逼行业技术水平、服务模式、风险
管控等必须与时俱进。
    3、混合所有制经济为企业转型注入新活力。融资渠道多元化加速技术和资本的融
合,加快企业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步伐,混合所有制推动企业战略性资源的优化
整合和科学配置,促进企业体制机制改革、业务模式转型和业务范围拓展。
    4、信息化、“互联网+”与行业深度融合催生新业态。行业信息化建设方兴未艾,
与行业融合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信息化和“互联网+”深刻影响企业组织形态、工
作方式、服务模式和创新思维,改变行业业态格局。
    5、国际国内两个市场机遇与风险并存。“一带一路”建设为行业国际化发展,打
造“中国设计”品牌提供了难得机遇,但国际市场风险受国际政治环境多变、经济发展
低迷、文化传统差异、技术标准复杂等多重因素影响更趋复杂,企业“走出去”面临更
多考验。新型城镇化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城市设计、海绵城市、
绿色建筑行动、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以及装配式建筑等成为行业适应新常态、实现转
型发展的战略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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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的“十三五”战略规划在 2017 年继续有序推进,以工程设计为核心能力,按
照“全面市场化、跨界集成化、高新专业化、深度国际化”的四大基本方针,成为“为
城镇建设提供高品质综合解决方案的集成服务供应商”,将是公司的核心发展理念。
    公司将继续关注城镇现代化建设、城市更新、特色小镇等传统及新兴市场,同时也
将聚焦“雄安新区”、“粤港澳大湾区”等国家级新区建设带来的发展机遇,积极响应
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号召,有计划按步骤地布局国际市场,形成国内、国际互相联动
的态势。
    公司将继续围绕城镇建设需求及工程建设产业链,充分运用互联网信息技术、资本
市场运作优势,横向由建筑设计向城市基础设施设计、城市设计拓展,纵向由工程设计
向前期咨询、投融资、工程总承包、建筑运营延伸,拓展公司的发展领域,集成内外部
资源,提升公司的整体效益。
    公司将继续专注行业的高端技术与前沿发展,坚持传统与创新并举,推动公司产品
的专业化发展,打造具有细分市场竞争优势的“拳头产品”;加快建筑信息技术的发展,
按照“互联网+设计、数字化+建筑、虚拟+工程”的战略方向,加快产品研发,实现创
新转型。


       (三) 经营计划
    2018 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公司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
键一年。公司将继续围绕“十三五”战略目标,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抓住市场机遇,做大、做强、做优企业,保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1、实施“大经营”机制,加强协同合作。
    在“大经营、大市场、大协作”的基础上建立“大平台”,提高战略性重大项目的
资源整合能力和核心竞争力;采用“两端突破、中心优化”原则加强区域中心建设和管
理,计划在华北和华南区域分别设立服务于雄安新区辐射京津冀和大湾区的区域中心;
逐步实现深度“国际化”,立足东南亚市场,加大局部海外市场集中开拓力度,利用当
地资源作为海外市场新的增长点。加强商务部援外项目参与,提高公司在商务部援外份
额。




                                      10
    2、聚焦专项化和专业化领域,做大做优传统主业板块。探索专项化领域发展机制
和模式;研究探索规划、市政、历保等专业领域发展模式;打造合理的商业模式,建立
适当匹配度,为不同需求的客户提供差异化服务。
    3、继续做大 EPC 业务板块,形成具有竞争力的业务模式。探索并加快形成以设计
为龙头的 EPC 业务核心竞争优势。完善工程总承包经营运营体系,继续加强总承包队伍
建设。
    4、聚焦综合解决方案的产品服务,全力打造集成能力。分析业主方在建设过程中
面临的痛点和难点,通过集成化的服务为业主解决困难。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模式研究,
制定发展目标,打造专业服务能力。
    5、开展资本运作,以投融资带动主业发展。加大收购兼并力度。在国有企业混改
的窗口机遇期,利用收购兼并整合,以区域中心建设、补强规划、市政业务短板为目标,
以品牌输出和管理输出为目的,寻找收购对象,扩大产能。
    6、加快战略新兴行业的发展。开展绿色建筑技术的应用转化,加快建立建筑工业
一体化专业团队,开拓建筑工业化 EPC 项目。


    (四) 可能面对的风险
    1、政策风险
    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
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前不久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提
出,继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完善国企国资改革方案、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这些战略举
措都将为工程设计行业带来新的机遇和发展空间。围绕国家在经济转型、创新驱动、经
济结构调整、产业结构优化等方面所提出的目标和政策,行业市场竞争格局发生着深刻
变化,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经济都将对公司发展产生影响。及时应对这些政策
变化、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导向、抓住新的行业发展机遇,这将对公司的环境适配能力提
出新的挑战。
    2、市场经营风险
    公司的国内经营区域已经基本覆盖全国,海外业务拓展也形成了初步的海外市场布
局。未来政府简政放权深化改革的力度不断加大,招标投标、计费机制、企业资质、执
业资格等方面改革新政使市场机制的决定性作用得到充分显现,勘察设计市场将进一步


                                     11
开放,同时目前行业内细分领域开放程度不一、部分区域地方保护的现象依然存在,行
业的市场新秩序在破旧立新中逐渐形成,在新的市场环境中如何做差异化、去同质化的
市场经营,强化自身核心竞争能力、集成能力,是公司面临的市场开拓风险。
    3、项目管理风险
     在国家推行“建筑师负责制”的背景下,建筑师在工程项目全过程中被赋予了更
为关键的对设计质量把控和管理的职责,对建筑师在质量、成本、进度、跨专业协调、
采购、施工等的项目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不断的加强集成化服务能力,在
行业领域的水平扩张和产业价值链的垂直整合过程中,全国化拓展和跨区域经营的资源
整合、项目管理能力需要有效管理和无缝对接。 信息、项目、人力资源、资金等内部
资源的调配和管理,与客户、政府部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外部合作单位之间的沟
通和协调,都对公司的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公司随着 EPC 工程总承包业务的扩
大,公司不但面临项目管理、合同管理、进度管理、采购及施工分包等方面的风险,还
面临原材料价格波动、资金垫付、汇率变化等风险因素。此外,海外业务的开拓,公司
还要应对与国际项目运营模式、合同管理、海外规范、语言、文化、政治等与国 际接
轨的要求。如若管理水平无法应对上述挑战,不能做到灵活应对,都可能对项目进展、
客户及市场的满意度产生影响,对公司经营业绩发展带来一定风险。
    4、人力资源风险
    公司所从事的工程设计咨询等工程技术服务属于智力密集型高科技行业。作为轻资
产型行业,专业人才数量和高素质人才对于公司在行业竞争中取得优势地位具有重要作
用。随着公司业务领域的扩展、发展规模的扩大、海外市场的开拓、新兴业务板块的增
多,以及新技术的推广,人才对企业的未来发展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企业对创新型、
研发型、复合型、国际化等高端技术和管理人才提出了新的需求。公司的人才培养和输
送机制应能动态地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如何建立人才激励机制、保持人才稳定,避免核
心专业技术人才和优秀管理人才的流失,满足人才规模和素质与公司发展战略相适应,
人才结构和布局与公司发展转型相协调的发展需求,将是公司长远发展过程中亟待解决
的重要课题。




                                     12
议案二




             关于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17 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

《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

各项职权和义务,对公司的重大经营活动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监

督职能,努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7 年度的监事会工作情

况向各位股东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予

以审议。《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

内容详见附件。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 年 5 月 22 日




附件:《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3
附件: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7 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

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对公司的

重大经营活动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努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

益。现将本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     监事会会议情况

1.     2017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召开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7 年度

财务预算报告》、《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华建集团监事会 2016 年度工作报告》等

十二个议案。

2. 2017 年 5 月 12 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

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业经理人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2017 年度—2020 年度)》的

议案、关于《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激励基金计划(2017 年度—2020 年度)》的议

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 2017 年 7 月 18 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

海地铁上盖平板设施建设基金项目的议案、关于宁国市港口生态工业园区综合配套建设

PPP 项目的议案、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

4. 2017 年 8 月 29 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新增 2017 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




                                        14
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

体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5. 2017 年 10 月 30 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华东建

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增加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的议案。

6. 2017 年 12 月 22 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召开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

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拟以现金受让无锡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8%股权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

二、     监事会对公司 2017 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赋予的职权,公司监

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

决议的执行情况,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监

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决策程序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等的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不断修订完善,得到了有效执行;董

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的信息披露

工作符合规定,做到了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时

勤勉尽责,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在

公司的重大资产交易等业务过程中,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公开公正,没有发现弄虚作假

情况。

2. 公司财务的情况




                                       15
监事会对 2017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

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会计无重大遗漏。公司的 2017 年年度报告真

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

了公司的财务情况。

3. 公司内控制度评价情况

经对董事会编制的《关于 2017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不断修

订完善内控制度,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

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该体系对公司所有重大方面起到

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制度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真实、客观

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4. 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照《公司章程》和证监会有关规定对公司 2017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

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控制关联交易事项,尽量避免和

减少关联交易,杜绝非法占用华建集团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依法签订关联交易合同,并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批准程序;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

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圈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保证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在 2017 年涉及的所有相关关联

交易中,没有发现违规违法行为。

5. 监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认真履行职责,

执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监事会未发现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

司职务中存在违反《公司章程》的行为和损害股东利益的现象。


                                     16
三、2018 年度工作计划

公司监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

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监事会职责,通过日常监督、过程监督以及开展专项检查、调研等,

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强化公司重点环节的监管,对董事会决策、财务运行和高管履

职以及公司内控管理、投融资运作等事项,进行重点关注,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维护好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努力确保公司的规范运作,规范履行向股东大

会如实报告职责。




                                      17
议案三




                        关于增补公司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由于原集团公司专职监事马东已到龄退休,向监事会提交《关于申请

辞去监事职务的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职务。根据公司大

股东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的推荐提名,提议增补周青先生为

公司监事候选人。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对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审核

通过,现将监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上述候选人

简历附后。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 年 5 月 22 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周青同志简历


                                  18
附件:


                              周青同志简历

         周青,男,1962 年 6 月生,汉族,中共党员,1976 年 12 月
参加工作,大学学历,天津大学函授学院投资经济专业毕业,工
商管理硕士。曾任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机关主任科员,中共上海
市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科员,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经济干部处副
处级调研员,上海中星(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现任上海中星(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19
议案四




               关于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众华会计事务所出具

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编制了《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

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

予以审议。《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具体

内容详见附件。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22 日




附件:《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财务决算报告》

                                          20
附件: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一、 营业收入及营业毛利
       2017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2.90 亿元,营业毛利 13.51 亿元,营
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幅 16.24%,主要是公司积极开拓总承包业务,工程承
包收入增加;同时本期新增合并范围增加设计收入。
       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 25.51%较上年同期下降 1.39 个百分点,毛利率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

       1、2017 年工程承包毛利率 2.06%,同比下降 0.63 个百分点;
       2、工程承包项目收入同比增长 36.32%,进一步拉低了综合毛利率;
       3、 2017 年工程技术服务和勘察毛利率 27.36%,同比下降 1.7 个百分

点。


二、      主要税金

     2017 年度公司税金及附加为 3,478.05 万元,所得税费用为 6,984.98
万元。税金及附加同比增加 40.42%,主要是随收入增长、以及资产注入房
产税增加。所得税费用同比增加 10.46%,主要是随利润总额增加而增加。


三、 主要费用
     2017 年度公司期间费用共计 94,866.57 万元,其中:销售费用 6,452.49

万元,管理费用 89,302.19 万元,财务费用-888.11 万元。其中管理费用
同比增加 2.83%,主要是新增合并范围及折旧摊销、研发支出等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同比下降 64.03%,主要是集团主要是收到募集资金并对闲置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利息收入。
                                   21
四、 资产减值损失
    2017 年度资产减值损失 8,331.19 万元,同比增加 3,948.25 万元,主

要是本期计提对下属子公司威尔逊商誉减值准备及按账龄计提的坏账准备
增加。


五、 投资收益
    2017 年度投资收益 1,800.03 万元,同比增加 1,577.62 万元,主要是
本期新增投资产生的收益。


六、 利润总额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的净利润
    公司 2017 年度利润总额 36,404.00 万元,归母净利润 25,641.12 万元,
分别较上年度增加 12.63%、6.22%,主要是由于公司积极落实“大客户、
大市场、大协作”的经营思路,主业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七、 利润分配
    本公司拟以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432,208,132 股为基数,
向本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 元人民币(含

税),共计分配人民币 6,483.12 万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


八、 资产负债情况和股东权益结构
    公司 2017 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 74.04 亿元,其中流动资产 52.70 亿
元,占资产总额的 71.18%;非流动资产 21.34 亿元,占资产总额的 28.82%。

当年新增股权投资 3.94 亿元。

                                 22
    负债总额 47.52 亿元,其中银行融资 5.73 亿元,占负债总额的 12.05%;
经营性负债 41.79 亿元,占负债总额的 87.95%。
    所有者权益 26.52 亿元,其中归母所有者权益 24.82 亿元,少数股东

权益 1.70 亿元。
    报告期,公司完成了向现代集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工
作,增加公司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


九、 现金流量情况
   1、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 4.07 亿元,较上年净流入 1.75 亿元增加 2.32

亿元净流入,主要是得益于公司主业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
   2、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 4.40 亿元,较上年净流出 1.49 亿元增加 2.91
亿元净流出,主要是由于本期新增对武汉正华 51%的股权、江西投资集团
34%股权和新江湾城项目 4%股权,投资较上年同期增加。
    3、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入 4.70 亿元,较上年净流入 0.60 亿元增加 4.10
亿元净流入,主要是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及新增对外融资所致。


十、 主要经济指标
   1、   基本每股收益 0.6195 元/股;

   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0.5207 元/股;
   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48%;
   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49%




                                 23
议案五




             关于 2018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全

面预算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18 年公司将继续围绕“十三五”战略目标,以工程设计为核心能

力,按照“全面市场化、跨界集成化、高新专业化、深度国际化”的四大

基本方针,成为“为城镇建设提供高品质综合解决方案的集成服务供应

商”。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抓住市场机遇,做大、

做强、做优企业,保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1、实施“大经营”机制,加强协同合作。

    在“大经营、大市场、大协作”的基础上建立“大平台”,提高战略

性重大项目的资源整合能力和核心竞争力;采用“两端突破、中心优化”

原则加强区域中心建设和管理,计划在华北和华南区域分别设立服务于雄

安新区辐射京津冀和大湾区的区域中心;逐步实现深度“国际化”,立足

东南亚市场,加大局部海外市场集中开拓力度,利用当地资源作为海外市

场新的增长点。加强商务部援外项目参与,提高公司在商务部援外份额。




                                24
    2、聚焦专项化和专业化领域,做大做优传统主业板块。探索专项化领

域发展机制和模式;研究探索规划、市政、历保等专业领域发展模式;打

造合理的商业模式,建立适当匹配度,为不同需求的客户提供差异化服务。

    3、继续做大 EPC 业务板块,形成具有竞争力的业务模式。探索并加快

形成以设计为龙头的 EPC 业务核心竞争优势。完善工程总承包经营运营体

系,继续加强总承包队伍建设。

    4、聚焦综合解决方案的产品服务,全力打造集成能力。分析业主方在

建设过程中面临的痛点和难点,通过集成化的服务为业主解决困难。开展

全过程工程咨询模式研究,制定发展目标,打造专业服务能力。

    5、开展资本运作,以投融资带动主业发展。加大收购兼并力度。在国

有企业混改的窗口机遇期,利用收购兼并整合,以区域中心建设、补强规

划、市政业务短板为目标,以品牌输出和管理输出为目的,寻找收购对象,

扩大产能。

    6、加快战略新兴行业的发展。开展绿色建筑技术的应用转化,加快建

立建筑工业一体化专业团队,开拓建筑工业化 EPC 项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

予以审议。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22 日


                                25
议案六




             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按企业会计准则审计确认,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本公司”)2017 年报表(单体)实现净利润为 331,497,219.30 元,弥

补以前年度亏损 237,164,033.77 元后未分配利润为 94,333,185.53 元,根

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金 9,433,318.55

元,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84,899,866.98 元。

    本公司拟以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432,208,132 股为

基数,向本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 元人民

币(含税),共计分配人民币 64,831,219.80 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

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

予以审议。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22 日



                                 26
议案七




             关于 2017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审议,公司决定向本次股东大会提交《2017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17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全文于 2018 年 4 月 28 日刊登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敬请查阅。)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

予以审议。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22 日




                                 27
议案八




            关于 2018 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等

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银行综合授

信额度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

予以审议。《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方案》

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22 日




附件:《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8 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方案》

                                          28
附件: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方案

     根据公司“十三五”发展规划和 2018 年度经营要求,为了更好地支持

公司业务,特别是以设计为龙头的 EPC 总承包业务拓展和对外项目投资等

的资金需求,同时考虑到当前银行资金面趋紧、宏观加息周期的等综合因

素,为保证企业发展资金及时到位,计划在 2017 年实际授信额度 53.30

亿元基础上,增加合作银行,增加融资额度 9.52 亿元,2018 年拟银行授

信额度达 62.82 亿元。上述银行授信额度申请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金额

为准。

     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经营

的实际资金需求确定。同时公司会结合资金市场及银行资金成本等情况,

综合评估拓展开发新合作银行,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

     2018 年拟申请授信额度(单位:亿元)具体如下:

                                                   2017 年     2018 年
                   授信银行名称                                            小计
                                                   存续额度   拟新增额度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静安支行           6.90                  6.9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六支行             9                     9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            15.90                  15.90


            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闸北支行                3                     3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第一营业部               11                     1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陆家嘴支行           2                     2



                                              29
                                                 2017 年     2018 年
                  授信银行名称                                              小计
                                                 存续额度   拟新增额度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宁支行             5           1            6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中支行                         2            2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市西支行                       5            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花桥支行              0.5          1           1.5

          汇丰银行(中国)上海分公司                          0.52*         0.52

                      合计                        53.30       9.52         62.82


    注:从汇丰银行(中国)上海分公司拟申请的 0.52 亿元新增授信额度,分别为 500 万美元 SBOL
内保外贷额度、及 300 万美元的流动资金贷款。




                                            30
议案九




         关于预计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

予以审议。《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额度方案》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22 日




附件:《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方案》


                                          31
附件: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方案

    因日常经营需要,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计 2018 年将发生以下
关联交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制度》的有关
规定,现提请予以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秦云
    注册资本:人民币 12,800 万元
    主营业务:资产经营,建筑和市政设计,城市规划设计,工程总承包,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及施工,智能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及设计和施工,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
房屋质量检测,建筑工程咨询,工程项目管理,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外),
承包境外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
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不含海员),城市及道路照明
工程专业承包及照明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二路 258 号
    (2)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立新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 万元
    主营业务: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受产权人委托),建筑、装潢材料,
办公设备及用品,停车场库管理,图文设计制作,其他印刷、打印、复印,
会务会展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电子商务(不得从事
增值电信、金融业务),餐饮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二路 258 号
    (3)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置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魏晓玲
    注册资本:人民币 6,500 万元

                                 32
    主营业务:房地产经营、咨询,建筑、装潢材料及建筑设备的营销。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二路 258 号
    (4)上海兰德公路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成红文
    注册资本:人民币 600 万元
    主营业务:公路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及咨询,市政专业建设工程设计与
咨询,风景园林建设工程专项设计,工程测量勘察,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
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
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1040 弄 2 号 25 楼
      (5)上海众合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席伯锋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0 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
资咨询(除经纪),室内外装饰工程、建筑工程(工程类项目凭许可资质经
营),酒店管理,自有房屋租赁,会务服务,设计、制作各类广告,利用自
有媒体发布广告,展览展示服务,物业服务,停车服务,机电产品,建筑
材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住所: 上海市闵行区沪青平公路 206 弄 8 号 3 幢 1 楼 1062 室
      (6)无锡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李雄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 3800 万元
      主营业务:市政公用、公路、建筑、风景园林、环境工程、环保工程、
河湖整治工程、照明工程的勘察、设计、技术咨询、建设工程总承包、项
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工程测量(按《测绘资质证书》所列项
目经营);城乡规划编制;自有房屋出租;对外承包工程;自营和代理各类
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
除外);国内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住所:无锡市隐秀路 901-2
    2.关联关系
     (1)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占总
股本的 56.1%。
                                33
     (2)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
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3)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置业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现代
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4)上海兰德公路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现代
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5)上海众合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现代建筑设计
(集团)有限公司的联营企业。
    (6)无锡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市政”)系本公
司的联营企业。
    无锡市政原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的
联营企业。2017年12月22日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临时
会议)决议,同意本公司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向公司控股
股东现代集团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受让现代集团持有的无锡市政院28%股权,
于2018年1月24日完成产权交割手续,于2018年2月2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

       二、2018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元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方                  2018 年预计额   2017 年发生额
一、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接受劳务                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60,000,000.00   49,658,390.20
接受劳务                上海兰德公路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       15,000,000.00       47,169.81
小计                                                           75,000,000.00   49,705,560.01
二、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提供劳务                上海众合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70,000,000.00   35,173,682.34
提供劳务                无锡市政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3,000,000.00      322,452.83
提供劳务                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0.00    3,267,751.92
提供劳务                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00,000.00       56,603.76
出售商品                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00
小计                                                           76,100,000.00   38,820,490.85
三、关联租赁
承租房屋                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置业有限公司        7,000,000.00    6,250,144.18
小计                                                            7,000,000.00    6,250,144.18
出租房屋                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0.00    1,092,391.02
出租房屋                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000,000.00      454,963.95
小计                                                            3,000,000.00    1,547,354.97
四、关联担保-接受担保   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15,000,000.00   33,819,261.76




                                                   34
       三、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允、合理的原则,相关交易定价

依据为:采取随行就市的市场公允价格,交易各方均以合同的方式予以确

定。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日常关联交易各方的交易行为均通过合同的方式予以约定。公司的关

联交易价格公允,无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关联交易对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无任何不利影响,上市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

联人形成依赖。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各方签署的合同均有明确的交易价格规定、付款安排和结算

方式、生效条件、日期和合同有效期等主要条款。




                                  35
议案十



         关于续聘 2018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17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已结束。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众华事务所”)依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内容,独立、客观、

公正、及时地出具了《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表及审

计报告》和《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审计

报告》,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为此,建议继续聘请众华会计

师事务所 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

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年度审计业务量和所处区域上市公司水

平及公司相关行业上市公司审计费用水平综合决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

予以审议。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22 日




                                 36
议案十一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等

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予

以审议。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22 日




附件:《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方案》


                                          37
附件: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方案


     2017 年 7 月 18 日召开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会议)

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会

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2017 年度,公司对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

定的银行结构性存款,累计实现现金管理收益 754.38 万元。

     基于 2017 年度公司资金流情况和 2018 年度资金流预测,为进一步提

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充

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公司资金收益,拟对现金管理

额度提升至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用于进行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定期存款

或结构性存款。

     上述安排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38
议案十二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等

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予

以审议。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22 日




附件:《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方案》


                                          39
附件: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方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

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

批复》(证监许可[2017]3 号)核准,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8 日通过非公开

发行股份募得配套资金净额 27,135 万元。

         一、募集资金实施现金管理及收益情况

         2017 年 5 月 12 日,公司九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募投项目的资金正常使用及资金

安全的前提下,对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用于进行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定期存款或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

结构性存款。2017 年度,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共取得利息收入 650.73

万元。

         二、募集资金部分资金实施主体变更

     2017 年 8 月 29 日,公司九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

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

案》,进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以“现代建筑设计大厦信息化改造项目”

项下募集资金中的人民币 8,940 万元对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华建数创(上

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建数创)进行增资。经股东大会审议,

                                    40
已于 2017 年 10 月 27 日实施注资,完成募集资金实施主体变更。

    2018 年 2 月 8 日,公司九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

子公司华建数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给予华建数创总

金额不超过 7,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以提高闲置资金的使

用效益。

    三、2018 年度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申请

    截至 2017 年末,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26,764 万元,其中公司及华建

数创分别为 18,905 万元、7,859 万元。根据 2018 年募集资金专项支出预

算安排,本着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在预留一定余额的日常运营资金前提下,拟对累计

不超过人民币 2.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分别给予公司不超

过 1.6 亿元、华建数创不超过 7,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购买期限

不超过 12 个月的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

    上述安排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41
议案十三



   关于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的规定,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予

以审议。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22 日




附件:《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


                                           42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
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编制的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3 号文核准,本公司
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采用非
公开发行方式,向不超过 10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3,813,517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0.27
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79,999,989.59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
用人民币 8,163,207.35 元及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人民币 489,792.44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71,346,989.80 元,其中,承销费用
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直接从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验资费用由本公司
另行支付。
    最终,本次非公开发行应募集资金人民币 279,999,989.59 元,
扣除承销费 8,599,999.79 元后计人民币 271,399,989.80 元,由海通
证券于 2017 年 3 月 8 日汇入本公司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第一营业部开立的人民币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97990158000006806
账号内。上述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3 月 9 日出具众会字(2017)第 2054 号
《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43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271,399,989.80
减: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减:募集资金验资费用                                            53,000.00
加:募集资金活期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811,857.32
加:闲置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取得的利息                           6,507,305.55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                                    11,023,357.34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267,642,795.33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267,642,795.33 元,其中期末本
公司主动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 0.00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本
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
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华
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该管理办法于 2016 年 10 月 26 日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
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便于对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进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根据本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17 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第一营业
部、独立财务顾问海通证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约定:本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第
一营业部开设的账号为 97990158000006806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
于公司将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用于现代建筑设计大厦信息化

                                       44
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根据 2017 年 8 月 29 日本公司九届二十次董事会及 2017 年 9 月
28 日本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增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
案》,同意新增华建数创(上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建数
创”)为现代建筑设计大厦信息化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意本公司
以现代建筑设计大厦信息化改造项目项下募集资金中的人民币 8,940
万元对华建数创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华建数创仍为本公司的
全资子公司。据此,本公司、华建数创于 2017 年 10 月 27 日与上海
浦东发展银行第一营业部、独立财务顾问海通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约定华建数
创 在 上 海 浦 东 发 展 银 行 第 一 营 业 部 开 设 的 账 号 为
97990078801500000123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现代建筑设计大厦
信息化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倶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报
告期内各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华建数创各在上
海浦东发展银行第一营业部开设了 1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
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期末余额
华东建筑集团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97990158000006806     189,050,247.27
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营业部
华建数创(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海)科技有限                      97990078801500000123    78,592,548.06
                   第一营业部
公司
合 计                                                    267,642,795.33



                                   45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的现金管理情况
    根据本公司 2017 年 5 月 12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对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定期存款或购
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
范围内,资金可在 12 个月内滚动使用。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购买的
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
机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结构性存款和
保本型理财产品,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该等结构性存款或购
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余额为 0.00 元,2017 年度累计收到现金管理收益 650.73 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修订)》和本公司制定的《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规范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违规情形。

                              46
    六、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
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本公司主承销商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经核查后认为: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
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募
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海通证券对本公司 2017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47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7,134.7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02.3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02.3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截至期末承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投入进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       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                   本年度投                                                                                         是否达到
                                                           诺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度(%)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                 是否发生重
   项目          含部分变更     诺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入金额                                                                                          预计效益
                                                              (1)                        (2)             (3)=(2)-(1)          (4)=(2)/(1)       态日期       效益                    大变化


现代建筑设
                                                                                                                                                 2018 年
计大厦信息          ——           27,134.70   27,134.70     27,134.70    1,102.34       1,102.34                26,032.36               4.06                         -    不适用        否
                                                                                                                                                12 月 31 日
化改造项目
合计                ——           27,134.70   27,134.70     27,134.70    1,102.34       1,102.34                26,032.36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本公司募集资金结余 26,764.28 万元,系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实施完毕结余及利息和进行现金管理形成的收益。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注 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48
议案十四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因生产经营需要,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

在经营范围中增加“图书零售”的内容,并对《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为:

    一、公司经营范围拟增加“图书零售”。

    二、《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作如下修订:

    原章程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国内外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的工程咨询、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项

目管理、工程总承包及所需设备材料的采购和销售;城市规划、市政设计

和咨询、水利工程设计和咨询、景观与园林设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智

能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及设计和施工;信息技术研发、信息技术咨询、信息

技术服务;股权投资、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经营、资产

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项目为准。”

    修改为: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国内外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的工程咨询、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项

目管理、工程总承包及所需设备材料的采购和销售;城市规划、市政设计

                                49
和咨询、水利工程设计和咨询、景观与园林设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智

能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及设计和施工;信息技术研发、信息技术咨询、信息

技术服务;股权投资、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经营、资产

管理。图书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公司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项目为准。”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详见议案附件。

    三、授权董事长全权办理与公司工商登记信息变更及公司章程备案相

关的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予

以审议。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22 日




附件:《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50
附件: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内容如下:
原章程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国内外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的工程咨询、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项目管
理、工程总承包及所需设备材料的采购和销售;城市规划、市政设计和咨
询、水利工程设计和咨询、景观与园林设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智能建
筑工程专业承包及设计和施工;信息技术研发、信息技术咨询、信息技术
服务;股权投资、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经营、资产管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项目为准。”


修改为: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国内外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的工程咨询、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项目管
理、工程总承包及所需设备材料的采购和销售;城市规划、市政设计和咨
询、水利工程设计和咨询、景观与园林设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智能建
筑工程专业承包及设计和施工;信息技术研发、信息技术咨询、信息技术
服务;股权投资、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经营、资产管理。
图书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项目为准。”




                                 51
[股东大会通报材料]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7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在 2017 年度工作中,勤勉、认真、

谨慎地履行各项职责。现将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在 2017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两次股东大会。我们作为独立董事

出席了会议。

    (二)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在 2017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4 次董事会现场会议(其中 3 次

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另外召开了 5 次通讯会议。我们均尽可能亲自

出席会议表决,在实在无法亲自出席的情况下委托其他董事出席或进行通

讯表决。我们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进行了深入的了解和仔细研究,

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意见,对所审议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基于客观

独立判断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我们对公司按规定程序提交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审议的文件

及相关资料均进行了事前的认真审阅和了解,为董事会讨论和决策做好准

备。例如:在蔡甸中法生态新城华建智园产业园项目的专委会预审讨论中,

我们提出了该项目与集团战略定位存在差异,在资金使用及未来市场判断

                                  52
方面还需要细化。经慎重考虑,该议案最终未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7 年度,我们在事前充分了解、事中认真审核的基础上,对公司的

2017 年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财务副总监)提名、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对以持有子公司股权质押取得并购贷款等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董事会以及下属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17 年度独董担任各专委会委员的情况为:独立董事卓福民、朱建弟、

盛雷鸣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卓福民、盛雷鸣担

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朱建弟、盛雷鸣担任审计与风

险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盛雷鸣、朱建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卓福民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预算管理委员会委员。

    2017 年度,公司董事会下属专业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召开会议 5 次,主要是对公司战略规划、投资项目的预

审。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 1 次,主要是对提名公司财务副总监进行预审。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召开会议 6 次,主要对公司财务报告、风险防控等

方面的预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 2 次,对公司经营层绩效考核和

薪酬方案进行预审;预算管理委员会召开会议 1 次,对 2018 年度预算及相

关财务报告进行预审。

    (六)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的工作情况

    2017 年度,公司积极配合我们的工作,按时送达提交董事会及各专业

委员会审议的提案及相关材料,配合我们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及运作情况,

为我们的决策提供了相应依据。

    二、2017 年度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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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事项主要为:一、华建集团下属华东院以现

金受让无锡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8%股权暨关联交易。我们认为该关

联交易依据评估值为基础确定交易价格,交易价格公允,现代集团制定了

确定可行的盈利预测及补偿措施,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二、关于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我

们认为该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独

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另外,公司与母公司、联营企业就资产租赁、代收代付等而发生的关

联交易,我们认为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二)对外担保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没

有发生为子公司以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况,也没有发生为控股股东及其

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

的情况下,对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用于进行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定期存款或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结构

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我们

认为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购

买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华建数创(上海)科技有限公司为“现代建筑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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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大厦信息化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意公司以“现代建筑设计大厦信

息化改造项目”项下募集资金中的人民币 8,940 万元对华建数创进行增资。

我们认为该增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加快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进度,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施造成实质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未进行现金分红。

    (六)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继续履行了股份限售、解决同业竞争、解决

关联交易、置入资产价值保证及补偿等承诺。

    (七)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基本健全,能够及时、真实、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三、总体评价和建议

    2017 年度作为公司新一届独立董事,我们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力,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列席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

均认真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为董事会做出正确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2018 年,我们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公司更

加规范化运作,切实维护好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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