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头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2016-01-13
证券代码:600630 股票简称:龙头股份 编号:临 2016-001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 20%,属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董事会自查,并向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核实,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 2016 年 1 月 8 日、11 日、12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
偏离值累计达 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征
询,现将核实情况公告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
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发生
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近期公司未发现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漏,或者因业绩传闻导致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
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
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
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指定的信息披
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
刊和网站刊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