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头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4-28
证券代码:600630 股票简称:龙头股份 编号:临 2017-011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17 年 4 月 27 日以通讯
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对议案审议的董事 9 名,实际对议案审议的董事 9 人。监事会全
体成员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参与了对议案的审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关于公司高管层 2016 年度薪酬考核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根据《公司高管层薪酬考核制度(2016 年修订)》所明确的经济指标及重点工作完
成情况,实施 2016 年度公司高管层业绩考核。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关于修订<公司高管层薪酬分配管理办法(2017 年)>的议案》。
为加强对企业经营者的绩效考核管理,确保完成 2017 年工作规划和效益目标,现制定
公司高管层薪酬分配管理办法。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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