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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头股份:关于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划转至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的公告2017-09-09  

						    证券代码:600630         股票简称:龙头股份          编号:临 2017-023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将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划转至
               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7 日收到上海纺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纺织集团”)的通知:纺织集
团于 2017 年 9 月 7 日收到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上海市国资委”)通知,为进一步优化国资布局,经研究决
定,上海市国资委将所持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34%的股权划转至上海国盛(集
团)有限公司。

    2017 年 8 月 31 日,公司收到有关纺织集团与东方集团实施联合重组的通知,
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2
号)。

    本次股权划转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仍为上海市国资委。股权划转
前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关系结构图分别如下:
              划转前:                                  划转后: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100%
                                                    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
      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66%
                                                                       34%
                         76.33%
                                                 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76.33%
                         30.08%                 上海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0.08%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接到有关本次股权划转可能改变公司未来战略规划、
业务经营、行业发展方向等方面的通知。本公司将持续关注此次股权划转事宜,如
有进一步的通知及进展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章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