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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头股份:关于收到土地收储补偿款的公告2018-06-06  

						  证券代码:600630           股票简称:龙头股份         编号:临 2018-013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土地收储补偿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获得土地收储补偿款的基本情况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5
日经公司董事长审批(依据公司章程规定,该标的金额在公司董事长授权范围内),
同意上海市杨浦区土地储备中心收储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龙头家纺有限公司位
于杭州路 217 号房地产,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及相关部门办理本次土地收储的具体
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杭州路 217 号房地产,权证编号【沪房地杨字(1998)第 006053 号】,权利
人为上海民光被单厂(已由上海龙头家纺有限公司兼并,但未变更房地产权利人),
土地面积 3274 平方米(合 4.911 亩),土地属性:出让(空转,即上海民光被单
厂未支付土地出让金);建筑面积 3162 平方米,房屋属性:工业。该房地产原用
于家纺事业部仓库,现处于闲置状态。最终上海市杨浦区土地储备中心的土地收
储补偿款(包括土地使用权、地上房屋建筑物及其配套、构筑物和设备搬迁损失
费补偿)为 3,535.92 万元。
   2018 年 4 月 20 日,公司收到上海市杨浦区土地储备中心支付的土地收储补
偿预付款 707.184 万元。2018 年 6 月 4 日,公司收到本次土地收储补偿余款
2,828.736 万元。截止日前,公司已收到上海市杨浦区土地储备中心支付的全部
土地收储补偿款累计 3,535.92 万元。



   二、 本次土地收储补偿款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款项类型:土地收储补偿款
   2.会计处理: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3.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本次上海市杨浦区土地
储备中心收储公司位于杭州路 217 号房地产土地收储扣除相关成本税费后的预
计净收益在 2700 万元左右(未经审计数)。最终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须以会计师
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