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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头股份: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8-12-29  

						  证券代码:600630           股票简称:龙头股份          编号:临 2018-028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
召开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布局,公司已将总部及事业部的经营办公场地从制
造局路 584 号搬迁至康梧路 555 号三枪工业城内,腾出的制造局路 584 号自用房
屋(沿街专卖店除外)及租赁到期房屋决定出租给上海星海时尚物业经营管理有
限公司。本次交易的承租方上海星海时尚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系上海纺织(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纺织集团”)控股子公司,纺织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
东,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方上海纺织(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两名董事回避、并未参与本关
联交易议案的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未达到《上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2.5 条规定的标准,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本次决定出租的房屋为制造局路 584 号 A、B、C、D、F 楼,合计建筑面
积 20987.52 平方米,租金为 4.5 元/平方米天。其中,19468.92 平方米租赁
期限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1518.6 平方米租赁期限自 2019
年 2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年租金总计为 3426.40 万元,扣除免租金期
一个月,实际租金 3140.88 万元。公司将视双方前期合作情况,决定本次交易后
是否续约,并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



                                     1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名称:上海星海时尚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065647926213
    3、公司住所: 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 757 号 3 号楼 2 层 218 室
    4、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5、法定代表人: 郑峰
    6、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7、成立日期: 2010 年 11 月 15 日
    8、经营范围: 物业管理,停车场(库)管理,园林绿化,日用百货,家用
电器,五金交电,建筑材料,文化用品,家具,计算机软硬件,代理记账,房地
产经纪,商务咨询。
    (二)最近三年主要业务的发展状况和经营成果
    上海星海时尚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物业管理业务,近年来发展稳
定,截至 2017 年底公司从业人员 205 人(管理层),总计员工 886 人,经营情况
见下表:
                                                                 单位:万元

    年份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2015                                    9926                       1788

    2016                                   11242                        118

    2017                                   13831                        537

    2018                                   24000                       5372

    注:2017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18 年数据为预测数。
    (三)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及最近一个会计期末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8 年 9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净资产                                 3522.79                -1790.66
    项目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

                                     2
    营业收入                             17869.54                  13831.35
    净利润                                5313.45                       532
    注:2017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18 年 1-9 月份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关联关系说明
     承租方上海星海时尚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大股东上海纺织(集团)
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30.08%的股权为
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与本公司构
成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制造局路 584 号 A、B、C、D、 楼,合计建筑面积 20987.52
平方米。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以房屋所在区域的市场租赁价格为参考依据,上海
巍立行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制造局路 584 号市场调查分析》报告,双方
在遵循自愿、公平、合理的基础上进行协商确定,按照协议价格结算,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出租方: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承租方: 上海星海时尚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二)房屋租赁期:19468.92 平方米租赁期限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1518.60 平方米租赁期限自 2019 年 2 月 1 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
    (三)收费标准及支付(不含税):
    1、租金:4.5 元/平方米天,年租金总计为 3426.40 万元,扣除免租金期
一个月,实际租金 3140.88 万元。
    2、支付方式:承租方应以人民币转账的方式向出租方支付租金。承租方在
收到出租方开具的应收租金发票后五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提前支付叁个月租金。
承租方若逾期支付租金,则每逾期一周,承租方应按日租金的千分之一向出租方

                                     3
支付逾期付款滞纳金。
    3、物业服务费:承租方可自行管理承租的物业。
    4、车位管理费:承租方在配合出租方申办社会化停车场后,可有偿使用该
停车场(双方可另外签订停车场使用协议)。
    5、其他费用及税项:承租方自行负责缴纳一切按国家有关规定租户需负责
支付的费用及税项,但不承担租赁所发生的税费。承租方同意按照出租方或出租
方委托的物业公司规定的标准、方式交纳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电费、水费、
停车场费等。
    (四)违约责任:租赁期间,除本次合同另行规定外,出租方擅自解除本合
同,提前收回租赁房屋的,出租方应在合同解除后的七日内退还承租方已支付的
但尚未履行部分的租金,并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 3 倍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
若违约金不足抵付承租方实际损失的,出租方还应负责赔偿。租赁期间,除本合
同另行规定外,承租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退回租赁房屋的,承租方应按提前
退回天数的租金的 3 倍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抵付出租方损失的,承
租方还应负责赔偿。承租方已支付的所有租金(包括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成立,经出租方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土地资产管理、提高公司土地资产使用效率,
有利于开展更有效的业务发展。本次关联交易以房屋所在区域的市场租赁价格为
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不存
在利用关联关系输送利益或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
    2018 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关联方上海星海时尚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3,336,707.52 元(不含本次)。
    八、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对本关联交易议案进
行了审议。根据《公司章程》对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在董事
会就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并不参与表决,其所代表的一票表决权不计入
有效表决总数,因此,在关联方上海纺织(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 2 名董事邵峰

                                   4
先生、赵红光先生回避表决。经审议,同意票占有效表决票总数的 100%。
    独立董事在会前出具了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意见,投票表决均投
了同意票并出具了书面意见,主要内容为:房屋的交易租赁定价参考了房屋所在
地的市场价,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会议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由上海巍
立行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对房屋的交易租赁定价进行了充分的市场调查分析,房
屋租赁价格参考了房屋所在地市场价,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
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对本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认为龙头股份本次与上海星海时尚物
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拟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有利于优化公司土地资产管理、
提高公司土地资产使用效率,有利于开展更有效的业务发展。本次关联交易以房
屋所在区域的市场租赁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公司
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输送利益或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
形。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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