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控互动:关于公司涉及诉讼及民事裁定的公告2018-03-14
证券代码:600634 证券简称:富控互动 公告编号:临 2018-023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及民事裁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共同被告或共同被申请人
累计涉及诉讼及裁定本金:32,461.15 万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目前相关案件尚未正式开庭审理,
公司亦未收到相关开户银行的冻结账户通知,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
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近日,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有关法院签发的传票、应诉通知
书及民事裁定书等。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主要涉讼案件及民事裁定的基本情况
序 起诉方或 诉讼或裁定 目前
案号 被起诉方或被申请人 案由
号 申请人 本金(万元) 进展
(2018)湘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富控文化
民间借贷 尚未
1 0523 民初 刘某娟 传媒有限公司、上海晶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 100
纠纷 开庭
260 号 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颜静刚
(2018)湘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富控文化
民间借贷 尚未
2 0523 民初 刘某娟 传媒有限公司、上海晶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 1,400
纠纷 开庭
261 号 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颜静刚
(2018)沪 上海掌福资 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富控互动娱乐 企业借贷 尚未
3 20,61.15
0106 民初 产管理有限 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上 纠纷 开庭
4730 公司 海晶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颜静刚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颜静刚、梁秀
湖北永泰小
(2018)鄂 红、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富控文化 裁定
4 额贷款股份 民事裁定 28,900
财保 1 号 传媒有限公司、上海中技资源有限公司、河南中 执行
有限公司
技桩业有限公司、湖北中技桩业有限公司
二、诉讼及裁定的基本情况
(一)刘某娟诉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共同被告民间借贷
纠纷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刘某娟
被告: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一)、上海富控文化传媒有限
公司(被告二)、上海晶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被告三)、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
公司(被告四)、颜静刚(被告五)
2、案件基本情况
原告主张:原告与被告各方于 2017 年 8 月 22 日签订了相关《借款合同》,
并发放了相应借款。上述借款到期后,被告各方未能清偿上述借款或履行相应保
证责任。为此,原告提起借贷纠纷诉讼。
3、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一向原告归还借款本金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0)。
(2)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利息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暂计至 2018
年 1 月 31 日,后期利息及违约金计算至付清之日止)。
(3)判令被告一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4)判令被告一承担本案律师费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
(5)判令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被告五对被告一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
责任。
(二)刘某娟诉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共同被告民间借贷
纠纷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刘某娟
被告: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一)、上海富控文化传媒有限
公司(被告二)、上海晶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被告三)、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
公司(被告四)、颜静刚(被告五)
2、案件基本情况
原告主张:原告与被告各方于 2017 年 8 月 22 日签订了相关《借款合同》,
并发放了相应借款。上述借款到期后,被告各方未能清偿上述借款或履行相应保
证责任。为此,原告提起借贷纠纷诉讼。
3、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一向原告归还借款本金人民币壹仟肆佰万元整
(14,000,000.00)。
(2)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利息人民币捌万肆仟元整(84,000.00)(暂计
至 2018 年 1 月 31 日,后期利息及违约金计算至付清之日止)。
(3)判令被告一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4)判令被告一承担本案律师费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
(5)判令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被告五对被告一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
责任。
(三)上海掌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
关共同被告企业借贷纠纷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上海掌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一)、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
公司(被告二)、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三)、上海晶茨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被告四)、颜静刚(被告五)
2、案件基本情况
原告主张:原告与被告各方于 2016 年 6 月签订了相关《中技桩业应收账款
转让及回购合同》及《补充协议》。上述合同到期后,被告各方未能清偿上述债
务或履行相应保证责任。为此,原告提起企业借贷纠纷诉讼。
3、诉讼请求
(1)依法确认编号为 YSZK0601 号《中技桩业应收账款转让及回购合同》提
前到期,被告一应立即回购标的债权;
( 2 ) 请 求依 法 判 令 被 告 一 支 付原 告 全 部回 购 价 款 (含 回 购 溢价 款 )
20,611,473.2 元,并支付自 2018 年 l 月 22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的违约金(以
未付款项为基础,按日千分之二进行计算);
(3)请求依法判令被告一支付原告律师代理费人民币 20 万元;
(4)请求依法判令被告一支付原告诉讼保全责任保险保险费用 20,611 元
(以上诉请金额共计 20,832,808.2 元);
(5)请求依法判令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被告五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
清偿责任;
(6)请求依法判令各被告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诉讼担保费、公告费等全
部诉讼费用;
(四)关于湖北永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诉讼前财产保全的民事裁
定
1、各方当事人
申请人:湖北永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颜静刚、梁秀红、上海中技企
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富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上海中技资源有限公司、河南中
技桩业有限公司、湖北中技桩业有限公司
2、基本情况
申请人湖北永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l 月 30 日向湖北省高级人
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 2.89 亿元或查封、扣押
其相应价值财产。担保人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汉阳中心支公司以诉讼保全
责任保险保单提供担保。
3、裁定情况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湖北永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
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
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1)冻结被申请人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颜静刚、梁秀红、上
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富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上海中技资源有限公司、
河南中技桩业有限公司、湖北中技桩业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 2.89 亿元或查封、
扣押其相应价值财产;
(2)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 1 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
3 年,均自保全措施实施之日起算。
三、上述诉讼及裁定对公司的影响
经公司内部核查,公司与刘某娟、湖北永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
在上述借款事项。公司将会同律师等专业人员积极应对上述诉讼及民事裁定等事
项,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目前,上述相关案件尚未正式开庭审理,公司亦未收
到相关开户银行的冻结账户通知,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
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相关案件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
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