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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明珠: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18-01-03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东方明珠
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明珠”)的独立董
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议案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审阅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拟任
人员诚实信用,勤勉务实,具有较高的管理和业务理论知识以及丰富
的实际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
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
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
罚和惩戒。
    本次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同意聘任许峰先生、史支焱先生、卢宝丰先生、林震先生、范若
晗女士为公司高级副总裁。
    二、《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嵇绯绯女士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
备了相应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关
于董事秘书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聘任嵇绯绯女士为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秘书。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沈向洋、金宇、陈世敏
                                             2018 年 1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