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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明珠: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0-29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 2018-063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10 月 15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
发出,于 2018 年 10 月 25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
决监事 3 名,实际表决 3 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议案、议题如下:


    一、《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3
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
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认真审阅了公
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后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监事会、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执行职务时
无违规违法行为,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情况。
    (二)对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审核意见
    1、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
出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 2018 年第三季
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保证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
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
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
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针对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实施,2018
年 6 月 1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修订要求,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内容进行了调
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对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列报项目及其内容
做出的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因
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