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东方明珠: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11-23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2019-065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 年 11 月 2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新华路 160 号上海影城六楼
第三放映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
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595,390,74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
                                                         46.4995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
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
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副董事长刘晓峰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出席 4 人,董事长王建军女士、副董
 事长张炜先生、董事钟璟女士、董事徐辉先生、独立董事沈向洋先生、
 独立董事蒋耀先生、独立董事沈建光先生因公务出差未能参会;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会主席滕俊杰先生因
 公务出差未能参会;
       3、 公司高管卢宝丰先生、戴钟伟先生、林震先生、苏文斌先
 生、鱼洁女士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秘书嵇绯绯女士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上海五岸传播有限公司与上海文化广播影
 视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视听节目内容授权经营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45,435,235      99.9032        31,779        0.0698 12,200      0.0270


       2、 议案名称:关于回购员工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并注销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595,346,635 99.9972         31,908      0.0020 12,200        0.0008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序号
                                                      (%)                (%)
1      关于上海   45,435,235      99.9032   31,779    0.0698     12,200    0.0270
       五岸传播
       有限公司
       与上海文
       化广播影
       视集团有
       限公司签
       订《视听
       节目内容
       授权经营
       协议》的
       议案
2      关于回购   45,435,106      99.9030   31,908    0.0701     12,200    0.0269
       员工已获
       授未解锁
       限制性股
       票并注销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 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上海文化广播影视
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议案 2 为特别决议议案,该议案获得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
所
     律师:唐银锋、丁亚玲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
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