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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黄浦:关于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部分内容修订的补充公告2018-07-10  

						证券代码:600638           股票简称:新黄浦          编号:临 2018-022


               上海新黄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部分内容修订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9 日收到中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原详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中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原      第六节后续计划

    一、在未来 12 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
重大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于未来 12 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
主营业务的计划,也暂无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但不排除为
适应市场环境变化及有利于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基于目前主营业务对上市
公司业务结构做出调整及补充的可能性。若收购人未来对主营业务有进行调整的
计划,届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履行相应法定程序和义务。

    二、在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
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及
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重大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暂无对
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拟对上市公司及
其子公司进行资产或业务整合,届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履行相应
法定程序和义务。

    三、改变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的计划

    本次增持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遵照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平对待所有股东,保障全体股东和上市公司
利益。

    根据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进一步发展以及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的需要,自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未来 12 个月内,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信息披露义务
人不排除对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提出改选建议的可能性。
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拟对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
届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履行相应法定程序和义务。

    四、公司章程修改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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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的章程条款进行修
改的计划。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
重大变动的计划。若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要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
用计划进行调整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届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履行
相应法定程序和义务。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修改的
计划。若未来根据公司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相应调整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届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履行相应法定程序和义务。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的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其他对上市公司的业务和组织结
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若未来为保持上市公司健康发展、减少同业竞争、有利于
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对业务和组织结构进行相
应调整的,届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应法定程序和义务。

    现修订为如下:

     第六节后续计划

    一、在未来 12 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
重大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于未来 12 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
营业务的计划,也无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二、在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
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及其
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重大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无对上市
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拟对上市公司及其子
公司进行资产或业务整合,届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履行相应法定
程序和义务。

    三、改变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的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本着有
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
《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行使股东权利,向上市公司推荐合格的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由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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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行董事会、监事会的选举,并由董事会决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届时,信息披
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务。

    四、公司章程修改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对上市公司的章程条款进行修改
的计划。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
大变动的计划。若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要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
计划进行调整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届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履行相
应法定程序和义务。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修改的计
划。若未来根据公司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相应调整的,信
息披露义务人届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履行相应法定程序和义务。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的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其他对上市公司的业务和组织结构
有重大影响的计划。若未来为保持上市公司健康发展、减少同业竞争、有利于上
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对业务和组织结构进行相应
调整的,届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应法定程序和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新黄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7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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