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39、900911 证券简称:浦东金桥、金桥 B 股 公告编号:2017- 032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 年 12 月 2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浦东新区新金桥路 28 号新金桥大厦 4 楼会 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50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12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B 股) 3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609,629,547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595,257,392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B 股) 14,372,15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54.3142 份总数的比例(%)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53.0337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1.2805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副董事长王颖女士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5 人,独立董事张鸣先生、霍佳震先生、陆雄文先 生因工作安排冲突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3 人,副监事长王文博先生因出差未能出席;专职 监事张占红女士因工作安排冲突未能出席。 3、董事会秘书严少云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副总经理曹剑云先生、副 总经理沈彤女士、财务总监佟洁女士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17 年-2019 年度股东回报规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594,368,754 99.8507 888,638 0.1493 0 0.0000 B股 14,372,055 99.9993 100 0.0007 0 0.0000 普通股合计: 608,740,809 99.8542 888,738 0.1458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为了收购金领之都 A 区部分物业申请银行借款而提供担保的 提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594,330,754 99.8443 888,638 0.1493 38,000 0.0064 B股 13,763,812 95.7672 566,543 3.9419 41,800 0.2909 普通股合计: 608,094,566 99.7482 1,455,181 0.2387 79,800 0.0131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提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594,501,087 99.8729 718,305 0.1207 38,000 0.0064 B股 14,372,055 99.9993 100 0.0007 0 0.0000 普通股合计: 608,873,142 99.8759 718,405 0.1178 38,000 0.0063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提案 议 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 是 否 序号 表决权的比例(%) 当选 4.01 选举汤文侃为第八届 607,919,677 99.7195 是 董事会董事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1 2017-2019 年 度 股 54,659,352 98.4001 888,738 1.5999 0 0.0000 东回报规划 2 关于为了收购金领 之都 A 区部分物业 54,013,109 97.2367 1,455,181 2.6197 79,800 0.1436 申请银行借款而提 供担保的提案 4.01 选举汤文侃为第八 53,838,220 96.9218 - - - - 届董事会董事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吴明德、沈琦、徐鑫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审议议 案、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 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