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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浦东金桥: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19-06-28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作为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
事,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的基础上,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聘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对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我对他们的简历和任职资格或任职条件作了
充分审核,认为他们各自均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或任职条件,
未发现他们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有关推荐、提名、提名委员会初审、董事会审议程序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同意
继续聘任汤文侃先生为总经理,继续聘任曹剑云先生、沈彤女士为副总经理,继
续聘任佟洁女士为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继续聘任严少云先生为董事会秘书。




       公司独立董事:陆雄文、陶武平、LI YIFAN(李轶梵)、雷良海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