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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申能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5-26  

						证券代码:600642      股票简称:申能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7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于 2018 年 5 月 25 日在上海召开。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8 日以书面

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参加表决董事 9 名,董事臧

良委托董事奚力强代为表决,独立董事吴力波委托独立董事刘运宏代

为表决。监事会成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申能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须伟

泉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

监会令第 30 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17 年修

订)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真对照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要求,

对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

行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

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具体方案及表决情况如下:

    (1)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

值人民币 1.00 元。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 A 股股票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

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择机发行。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申能(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申能集团”),其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

    (4)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36,000 万股(含 36,000

万股)。在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上限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将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视发行时市场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

荐机构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如公司 A 股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

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

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将相应调整。

    (5)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

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定价基准

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且不低于发行前申

能股份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普通股股东每股净资产(资产负债

表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每股净资产将进行相应调

整)。

       在前述发行底价基础上,最终发行价格由发行人董事会或董事会

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

细则》等规定,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

确定。

       (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亿元,该等

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项目动态总投 拟使用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资金额(亿元)   (亿元)
 1        申能安徽平山电厂二期工程项目       53.89          18.09
 2        上海临港海上风电一期示范项目       17.70           1.91
                  合计                       71.59          20.00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

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

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

式解决。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
的实际情况需要另行筹措资金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

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7)限售期及上市安排

    申能集团认购本次申能股份发行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

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至股份解禁之日止,申能集团就其所认购的申能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

的 A 股股票,由于申能股份送红股、转增股本原因增持的股份,亦

应遵守上述约定。

    限售期届满后,申能集团因本次非公开发行所获得的申能股份的

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时,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

    (8)上市地点

    限售期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将申请在上交所上市

交易。

    (9)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共享。

    (10)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

    (11)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申能(集团)有限公司,因

此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臧良回避表决,本议案经非关联董事逐项表决,每项表

决结果均为:同意 8 票,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全部内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逐项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

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申能(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

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公司拟与申能(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申能集团”)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协议主要

内容如下:

    (1)认购标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2)认购金额:申能集团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金额

不超过 200,000 万元;

    (3)认购方式:现金方式;

    (4)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认购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

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定价基准

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且不低于发行前申

能股份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普通股股东每股净资产(资产负债

表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每股净资产将进行相应调

整)。在前述发行底价基础上,最终发行价格由发行人董事会或董事

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

施细则》等规定,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

商确定。

    (5)认购数量

    申能集团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

360,000,000 股(含本数),在前述认购数量上限范围内,最终认购数

量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视发行时市场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

机构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 A 股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

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

行为的,本次股份认购数量上限将相应调整。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总数及募集金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

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申能集团股份认购数量及认购

金额届时将相应调整。
    关联董事臧良回避表决,本议案经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表决结

果:同意 8 票,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

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能够顺利实施,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发行时机、

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时间、发行价格的选择和确定等;

    (2)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

荐机构、承销商、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修改、补充、签署、递

交、呈报、执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

不限于承销和保荐协议等;

    (3)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

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材料,并按照有关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

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如监管部门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

件出现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管部

门要求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发行

具体方案进行调整;
    (5)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验资手

续;

    (6)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办理非公开发

行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锁定、上市手续;

    (7)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次发行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

应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8)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有关管理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

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项目具体安排进行相应的调

整,包括但不限于:在已确定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调整各项目

的使用资金金额、实施主体、实施进度、实施方式等;设立募集资金

专项存储账户;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具体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签署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重大合同;根据实际情况或相

关政府部门意见在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

内调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9)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

内,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10)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情况下,除非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将上述授权转授予公司董事长或公司董事长指定的公司相关人士全

权办理相关获授权事项;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关联董事臧良回避表决,本议案经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表决结

果:同意 8 票,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

填补措施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

回报及填补措施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 年-2020 年)股东回

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 年-2020 年)股

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申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申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修

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0 票反对,0 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申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预案》。
    关联董事臧良回避表决,本议案经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表决结

果:同意 8 票,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申能(集团)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方

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申能(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申能集团”),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行对象共 1 名

法人。申能集团承诺全部以现金认购股份。截至目前,申能集团合计

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2,266,545,766 股,合计约占本公司已发行总

股份的 49.79%,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和第六十三条之规定

由于本次发行完成后,申能集团所持本公司股份仍超过 30%,且其承

诺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

转让,因此,董事会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就批准申能集团在本次非

公开发行中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并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要约

收购豁免申请。

    关联董事臧良回避表决,本议案经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表决结

果:同意 8 票,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审议。

    11、通过了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周燕飞因到龄退休,不再担任公司董

事会秘书;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一致同意聘任谢峰为公司董事会秘
书,任期同本届董事会。(谢峰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0 票反对,0 票弃权。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第三十八次(2017 年度)股东大会

的议案》

    同意召开第三十八次(2017 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

日披露的《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第三十八次(2017 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26 日



附:谢峰简历
                          谢峰简历


    谢峰,女,1968 年 12 月出生,汉族,籍贯上海,全日制大学,

经济学学士,高级会计师,1991 年 7 月参加工作,2004 年 12 月加

入中国共产党。现任申能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曾任上海申美有限公司成本会计,正大国际财务有限公司财会经

理,申能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主管,上海天然气管网公司计划

财务部副经理、经理,申能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内控部负责

人、内控部经理、财务部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