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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申能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19-04-30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申能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

度》的有关规定,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就 2018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由独

立董事刘浩、刘运宏及董事臧良 3 名成员组成,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

刘浩担任。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四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8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九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公司 2018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7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支付其 2017 年度审计报酬的报

告》、《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

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支付其 2017 年度审计报酬的报告》,并听取了

《公司 2017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二)2018 年 7 月 12 日,召开第九届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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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度内控自评方案》。

    (三)2018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九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四)2018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九届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

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对上会

执行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2018 年 12 月 24 日,审计委员会收

到上会发来的 2018 年度审计工作初步计划,经协商,确认审计工作

时间安排为:2019 年 2 月 28 日完成全部现场审计工作,并于 2019

年 3 月 6 日之前出具 2018 年度审计报告初稿。在上会执行审计工作

期间,审计委员会密切跟进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与注册会计师保持沟

通,督促其按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并在约定时间内提交报告初稿。

    2019 年 4 月 6 日,审计委员会收到上会提交的财务报告及内部

控制审计报告初稿。在审阅报告初稿后,2019 年 4 月 25 日,审计委

员会与上会召开了无公司管理层参加的会议,与其就审计报告相关事

项进行了充分沟通。

    审计委员会认为,上会在提供 2018 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勤勉

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审计委员会建议续聘上会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

的审计机构并支付其 2018 年度审计报酬,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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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公司 2017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

告》,并对公司 2018 年内部审计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要求公司在总

结 2017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加强对关键岗位、关键业

务、关键环节的审计工作,提请公司加强对市外子公司、基建项目的

内控管理及审计工作,强化对子公司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管控。

审计委员会督促公司按照审计计划实施具体工作,提升内审工作的程

序化、规范化水平。

    (三)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

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未发现公

司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未发

现公司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

会计判断的事项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审计委

员会对上述结论形成书面意见,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度内控自评方案,

确定了自评范围、时间和方法,并督促公司按照方案开展内控自评工

作。此外,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了

解评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和运行情况,督促内控缺陷整改。审计

委员会认为,公司已基本建立较全面、执行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形

成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反映

了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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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符合相关的监管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促进公司管理层、内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

机构进行有效的沟通,审计委员会积极开展了相关协调工作,包括督

促公司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提供审计条件及所

需材料;及时反馈和解释外部审计机构在审计过程中提出的问题,提

高了外部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六)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

事项,认为这些事项为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其操作均符合相关监管

要求。

    四、履职情况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和《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

度》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较好地履行了相关职责。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19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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