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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乐山电力: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8-10  

						   证券代码:600644         股票简称:乐山电力         编号:临 2017-027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8
日在乐山金海棠大酒店会议中心 302 会议室召开,公司 4 名监事出
席了现场会议,监事会主席安艳清女士因公出差不能亲自出席,
书面委托监事凌先富先生代行职权。会议由监事凌先富先生主
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
议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上半年度资产核销的议案》;
     二、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第六十八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发表审
核意见如下:1.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相关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2.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
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公司 2017 年半年度的经
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公司监事会在发表本意见前,未发现参
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 年 8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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