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解禁的核查意见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乐山 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山电力”或“公司”)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规定,对乐山电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 通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二)非公开发行限售股核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713 号)核准,乐山电力向乐山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 团)有限公司(原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山国投集团”)、 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集团”)、天津渤海信息产业结 构 调 整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渤海基金”) 非公开发行股份 211,920,528 股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 326,480,131 股增至 538,400,659 股。 (三)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 完毕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 (四)非公开发行限售股锁定期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 上市交易或转让。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公司股本总额从 326,480,131 股增至 538,400,659 股,此 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没有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211,920,528 股。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7 年 10 月 13 日。 (三)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单位:股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 本次上市流通 剩余限售 序号 股东名称 数量 总股本比例(%) 数量 股数量 乐山国有资产投资运营 1 52,980,132 9.84 52,980,132 0 (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 2 79,470,198 14.76 79,470,198 0 限公司 天津渤海信息产业结构调 3 79,470,198 14.76 79,470,198 0 整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合 计 211,920,528 39.36 211,920,528 0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乐山国投集团、中环集团和渤海基金承诺本次认购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自本次 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述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 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五、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乐山电力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份类型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有限售条件 1、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211,920,528 -211,920,528 0 的流通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211,920,528 -211,920,528 0 无限售条件 A 股 326,480,131 211,920,528 538,400,659 的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326,480,131 211,920,528 538,400,659 股份总额 538,400,659 0 538,400,659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就乐山电力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发表核 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 售承诺; (三)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四)保荐机构对乐山电力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解禁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