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电力:关于公司与四川旅投锦江酒店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框架合作协议》的公告2018-08-29
证券代码:600644 股票简称:乐山电力 编号:临 2018-025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四川旅投锦江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框架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履约的相关风险及不确定性:本次签订的框架合作协议是双方加强
合作的意向性、框架性约定,有关事项尚需双方共同落实,合作协议约定
事项的后续实施也存在不确定性。
2.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协议的履行对公司 2018 年度经营
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框架合作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合作标的的基本情况
名称: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州宾馆分公司(以下简称:嘉州宾馆)
负责人:陈方平
注册地址:乐山市市中区白塔街 85 号
经营范围:住宿;餐饮、干洗服务;卷烟、雪茄烟零售;工艺美术品
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8 年 6 月末(未经审计),嘉州宾馆资产总额 2319.86 万元, 2018
年 1-6 月营业收入 413.17 万元,净利润-329.09 万元。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四川旅投锦江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颜雪巍
住所:成都市天府新区万安街道麓山大道二段 18 号附 2 号 4 栋 1 层
注册资本:45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实际控制人:四川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营范围:住宿;餐饮;食品销售;洗浴服务;美容美发。(未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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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酒店项目投资与开发;酒店
管理;营业性演出场地、收费停车场、酒店商场及房屋场地出租或经营;
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经营;自有房屋租赁、销售及管理;会议及展览
服务;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厨房设备销售及售后服务;
酒店用品销售;博物馆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
(三)协议的签署
《框架合作协议》由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与四川旅投锦江酒店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8 日在乐
山签署。
(四)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为意向性框架协议,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无需提交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五)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批或备案程序
本协议的签署无需履行外部审批或备案程序。
二、框架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四川旅投锦江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双方本着合作共赢的原则,甲方发挥管理优势和品牌影响力,乙方发
挥地方资源优势和区域影响力,双方就盘活嘉州宾馆资产事宜达成如下框
架协议。
(一)合作方式
甲乙双方以股权合作,甲方以现金出资,乙方以嘉州宾馆资产评估后
作价出资,共同设立新公司,原则上双方各自持有新公司 50%股权。具体
以《出资协议》和《章程》约定为准。
(二)合作内容
2018 年 9 月底前完成嘉州宾馆的资产评估工作,评估方式遵循上市
公司通用评估标准和程序进行,评估结果按规定备案和审核;双方对评估
结果取得一致意见后,在 2018 年 10 月底前完成新公司的设立。
新公司暂定名为锦江嘉州宾馆(最终以工商核定为准),定位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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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商旅度假型酒店”,并结合传统嘉州文化和现代智能科技,提供差异化
的体验。
(三)其他约定
本框架协议为双方的意向性协议,具体条款有待在正式合作协议中进
一步完善。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履行对公司 2018 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本次合作将有利于改善公司宾馆行业现状及提升宾馆行业的竞争力,
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框架合作协议是双方合作的意向性、框架性约定,有关事
项尚需双方共同落实,合作协议约定事项的后续实施也存在不确定性。敬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四川旅投锦江酒店有限责任公司与乐山电力签署的《框架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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