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于2017年7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本次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任职条 件,且有着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能够胜任各自担任的职务。基于独立判断,我 们同意本次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独立董事: 陈 敏: 刘文君: 张 平: 2017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