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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同达创业: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12-14  

						       证券代码:600647        证券简称:同达创业    公告编号:2017-026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 年 12 月 1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 838 号上海齐鲁万怡大酒店

   3 楼 17 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62,237,13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44.728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刘社梅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本次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6 人,出席 5 人,董事沈加沐因事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唐素青因事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及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对外投资及资产处置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61,956,209 99.5486           280,930    0.4514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银行等机构融资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61,956,209 99.5486            280,930    0.4514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关联交易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5,349,754 95.0107            280,930    4.9893             0   0.0000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观

      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邓哲、李璇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