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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同达创业: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2019-04-20  

						公司代码:600647                                  公司简称:同达创业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聘任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8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为-56,300,512.45 元;公司本部 2018 年度实现净利润为-47,315,477.81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

润 152,194,056.58 元,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0 元,扣除 2017 年度分红 6,957,177.50 元,实际

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97,921,401.27 元。

      综合考虑公司的发展现状和资金需求情况,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

不送股、不转增。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同达创业            600647           ST同达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薛玉宝                               周亮
          办公地址          上海浦东商城路660号乐凯大厦21楼      上海浦东商城路660号乐凯
                                                                 大厦21楼
            电话            021-68871928;021-61638809            021-61638853
          电子信箱          xueyb@126.com                        zhouliang@cinda.com.cn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所属行业为批发业,2018 年度实现各项收入 2040 万元,其中同达贸易实现销售收入 610

万元,广州德裕实现销售收入 1198 万元,经营性物业实现租金收入 232 万元。

      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为投资与资产管理业务。

      2018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同达贸易和广州德裕销售收入及公司经营性物业租金收
入。

行业情况说明:

    同达贸易由于前期代理品种经销权终止,销售收入出现大幅下降。

    快速消费品行业市场集中度低,竞争激烈,企业数量众多,市场需求变化快,受季节、节假

日影响大,产品种类繁多,销售渠道庞大,销售环节复杂,终端零售商对业务响应速度有着很高

的要求,同时对质量管理、批号管理、有效期管理、配送的及时准确性要求很高。目前,由于互

联网购渠道的快速发展,市场的竞争更加激烈。2019 年同达贸易将积极开拓新业务,保障公司持

续经营。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 3 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年比上年
                       2018年              2017年                                  2016年
                                                                  增减(%)
总资产             473,925,724.02     550,978,717.62                    -13.98 605,458,001.01
营业收入            20,396,701.82      23,686,746.76                    -13.89  75,600,127.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56,300,512.45      11,138,676.98                   -605.45  80,612,161.83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61,803,178.03      10,869,338.95                  -668.60       -4,394,338.56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268,917,266.91     332,174,956.86                   -19.04      376,771,846.17
东的净资产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5,728,125.48     -15,006,668.70                                 7,613,905.82
金流量净额
基本每股收益(元           -0.4046             0.0801                 -605.12              0.5793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4046             0.0801                 -605.12              0.5793
/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18.73                   3.11   减少21.84个百分                  25.32
益率(%)                                                               点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3 月份)       (4-6 月份)       (7-9 月份)      (10-12 月份)
营业收入                     14,806,579.12      1,414,585.90        1,229,581.03      2,945,955.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4,155,541.63   -22,374,441.17     -14,823,289.89    -23,258,323.02
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969,473.59    -23,041,043.36     -16,570,338.54    -23,161,269.72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2,561,570.76    -4,825,821.60   -2,314,787.89        -1,149,086.75
额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11,597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10,721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   质押或冻结
                         报告
         股东名称                                 比例     限售条       情况             股东
                         期内    期末持股数量
         (全称)                                 (%)      件的股   股份        数       性质
                         增减
                                                           份数量   状态        量
信达投资有限公司                 56,606,455.00    40.68                 无              国有法人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5,348,153.00     3.84               未知                   未知
公司-传统一号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2,457,000.00     1.77               未知                   未知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              1,900,000.00     1.37               未知                   未知
公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
易专用证券账户
李健                              1,765,400.00     1.27               未知            境内自然人
齐广胜                            1,330,000.00     0.96               未知            境内自然人
陶颖艳                            1,180,000.00     0.85               未知            境内自然人
卓桂兰                            1,081,400.00     0.78               未知            境内自然人
刘涛                              1,000,800.00     0.72               未知            境内自然人
孟宪慧                              900,100.00     0.65               未知            境内自然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公司未知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有何关联关系或属于《上
的说明                          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
股数量的说明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该项变动为公司 2018 年度亏损较大的主要原

因。

     报告期内,公司存量资产的经营情况如下:

    1.同达贸易

     同达贸易 2018 年全年实现产品销售收入 610 万元。

     2.广州德裕

     广州德裕 2018 年实现营业收入 1,224 万元。
      3. 新亚快餐

       2018 年新亚快餐四平路店面、玉嘉大厦出租等合计实现收入 65 万元,实现净利润 10 万元。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①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
年修订)》(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 年修订)》(财会
〔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2017 年修订)》(财会〔2017〕9 号),于
2017 年 5 月 2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财会〔2017〕
14 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
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
准则。
     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18 年 3 月 29 日决议通过,本公司按照财政部的要求
时间开始执行前述新金融工具准则。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所有已确认金融资产其后续均按摊余成本或公允价值计量。在新金融工
具准则施行日,以本公司该日既有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时的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该金融资产上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三类:
按摊余成本计量、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及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其中,对于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当该金融资产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
当期损益。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及财务担保合同
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本公司追溯应用新金融工具准则,但对于分类和计量(含减值)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与新金融工具准则不一致的,本公司选择不进行重述。
1.1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前后金融资产确认和计量对比表

    金融资产类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变更前)                2018 年 1 月 1 日(变更后)

        别        计量类别       账面价值                计量类别                    账面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190,227,368.47
    可供出售金   可供出售金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90,227,368.47
    融资产       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0.00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1.2 首次执行日,金融工具分类和账面价值调节表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重新计    2018 年 1 月 1 日
             项目                                      重分类
                               (变更前)                              量        (变更后)

    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0.00   190,227,368.47      0.00         190,227,368.47
    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90,227,368.47     -190,227,368.47     0.00                    0.00

    所有者权益:

    其他综合收益                -18,074,436.74      18,074,436.74      0.00                    0.00

    未分配利润                  179,691,899.09      -18,074,436.74     0.00         161,617,462.35
     ②执行新收入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 年修订)》财会〔2017〕
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
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新收入
准则。
     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18 年 3 月 29 日决议通过,本公司按照财政部的要求
时间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
     为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重新评估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根据
新收入准则的规定,本公司选择仅对在 2018 年 1 月 1 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
以及对于最早可比期间期初(即 2017 年 1 月 1 日)之前或 2018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合同变更
予以简化处理,即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
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金额调整首次
执行当期期初(即 2018 年 1 月 1 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 2017 年度财
务报表不予调整。
    执行新收入准则未对公司期初及可比期间数据产生影响。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