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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外高桥:关于《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综合用地规划和土地管理的试点意见》对公司影响的公告2014-08-15  

						   证券代码:600648,900912             证券简称:外高桥、外高 B 股             编号:临 2014-035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综
     合用地规划和土地管理的试点意见》
             对公司影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关注到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
   理委员会联合出台了关于印发《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综合用地规划和土地
   管理的试点意见》(以下简称“试点意见”)的通知。现将对公司影响分析如下:
        一、 目前公司所持自贸区物业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在自贸区内有已建物业面积约 281.38 万平方米,在建物业面积约
   36.58 万平方米,未建物业体量约为 204.53 万平方米,按照原规划用途统计,具体情况
   如下表:
已建物业:
规划
                物业区域                 地上建筑面积   地下   总建筑面积      权益比例           备注
用途

       外高桥保税区(含新发展产业园)       2,447,426           2,447,426     100%、91.17%   地下建面未统计

厂房   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                     140,780             140,780        54.75%      地下建面未统计
仓库
       小计                                 2,588,206           2,588,206           /
                                                           -

       外高桥保税区(含新发展产业园)         221,698             221,698     100%、91.17%   地下建面未统计

商办   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                       3,917                 3,917      54.75%      地下建面未统计

       小计                                   225,615      -      225,615          /

               合计                         2,813,821      -    2,813,821


在建物业:
规划
                物业区域                 地上建筑面积   地下   总建筑面积         权益            备注
用途
       外高桥保税区(含新发展产业园)         121,447              121,447   100%、91.17%   地下建面未统计
厂房
       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                     215,000              215,000      54.75%      地下建面未统计
仓库
       小计                                   336,447      -       336,447        /

       外高桥保税区(含新发展产业园)          29,443               29,443   100%、91.17%   地下建面未统计
商办
       小计                                    29,443      -        29,443        /

                合计                        365,890       -       365,890


待建物业(未建)
规划
                 物业区域                地上建筑面积   地下    总建筑面积       权益            备注
用途

厂房    外高桥保税区(含新发展产业园)        910,900              912,190   100%、91.17%   地下建面未统计

仓库    小计                                  910,900              912,190         /

        外高桥保税区(含新发展产业园)      1,133,100            1,133,100   100%、91.17%   地下建面未统计
商办
        小计                                1,133,100      -     1,133,100        /

                合计                      2,044,000       -     2,045,290

   备注:上述统计未包含公司所持的自贸区外物业。

         二、 《试点意见》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作为自贸区核心区域外高桥保税区、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的开发建设主体,公司负
   责实施上述自贸区物业的招商引资、客户服务、物业管理,并为入驻自贸区的客户提供
   物流、贸易等一系列配套服务。《试点意见》的出台,有利于公司的招商引资工作,有
   助于公司加快推动实施外高桥区域的二次开发,为公司更好地适应自贸区产业发展需求
   实施产业分布规划创造了条件。


         三、 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自贸区相关规划和入驻客户需求加快实施自贸
   区的开发建设,但由于《试点意见》的出台对公司业绩影响尚无法预测,存在一定不确
   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14 年 8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