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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外高桥: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告影响的公告2014-10-31  

						证券代码:600648,900912         证券简称:外高桥、外高B股         编号:临2014- 046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告影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执行新准则导致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由此

产生的会计科目核算调整,仅对资产负债表中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
投资”两个科目金额产生影响,对 2013 年度报告、2014 年度第三季度报告的总资产、
净资产、净利润没有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2014年,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
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
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等具体准则,上述准则内容和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要求的通知》和
《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和
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了变更、调整。有关调整事项内容列示公告如下:
      (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要求,
公司将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
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
核算,不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元


                                         1
                受影响的会计报表科目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9 月 30 日

                     长期股权投资                           - 165,918,242.02                    - 90,879,117.02
     资产负债表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65,918,242.02                    +90,879,117.02

     利 润 表                   —

      调整的明细情况如下:
      1、对2013年年报的影响明细:
                                                                                                        单位:元
                                        股权比
            股权项目名称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说    明
                                        例(%)

上海外高桥典当有限公司                   17.5             3,500,000.00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18.11         60,124,602.52         2013 年分得股利 31101871.22 元

上海国联有限公司                          10           24,663,970.00

上海四通现代仓储有限公司                  10              2,069,125.00       2013 年分得股利 80000 元

                                                                             2590544.50 元为已抵减减值准备后的
上海外红伊势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10              2,590,544.50
                                                                             净额;2013 年度分得股利 108600 元

大众保险公司                              3.2          47,640,000.00

上海外高桥新市镇开发管理有限公
                                         6.13          25,330,000.00         报告期分得股利 294240 元
司

                      合   计                        165,918,242.02          科目间金额调整,对资产总额无影响

      (2)对2014年第三季度报表的影响明细:
                                                                                                        单位:元
                                        股权比例
            股权项目名称                             2014 年 9 月 30 日                    说     明
                                         (%)

上海外高桥典当有限公司                    17.5             3,500,000.00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18.11            60,124,602.52

上海国联有限公司                           10             24,663,970.00

上海四通现代仓储有限公司                   10                            0    本报告期进行股权处置,期末无余额

                                                                              2590544.50 元,为已抵减减值准备后
上海外红伊势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10              2,590,544.50
                                                                              的净额

大众保险公司                              3.2                            0    本报告期进行股权处置,期末无余额

上海外高桥新市镇开发管理有限公
                                          6.13                           0    本报告期进行股权处置,期末无余额
司

                       合计                               90,879,117.02       科目间金额调整,对资产总额无影响

      对资产负债表的分析:因调增后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股权项目公司无活跃市场价


                                                      2
值,仍按历史成本价计量,故对净资产无影响;
    对利润表的分析:追溯调整后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获得的股利分
红,均在“投资收益”科目中明细核算,与追溯调整前一致,故对净利润无影响。
    综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科目核算的调整,仅对资产负债表中的“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科目金额产生影响,对2013年度报告、2014
年度第三季度报告的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没有影响。
    (二)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
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
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
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情况
    公司2013年度及201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中关于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
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已按上
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新准则的实施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及201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
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


   二、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
告影响的议案》。详见《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4-044)。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
判断的立场,公司独立董事就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告影响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真实性与谨慎性原
则,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
益。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对财务报告影响的分析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3、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以及
对财务报告影响的分析。
    (二)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

                                      3
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就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告影响发表意见如下: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是根据财政部所修订的会计准则之具体要求而
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同意公司按照 2014 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新的
会计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及
追溯调整有关项目和金额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
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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