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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外高桥: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17年-2019年)2017-05-25  

						证券代码:600648,900912   证券简称:外高桥、外高 B 股 公告编号:临 2017-017
债券代码:136404,136581,136666    债券简称:16 外高 01,16 外高 02,16 外高 03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17 年-2019 年)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
件,现根据《公司章程》制订《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
规划(2017 年至 2019 年)》(以下简称“《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订《规划》的原则
   董事会制订《规划》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相关条
款的规定,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充分考虑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愿,
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保
持利润分配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二、制订《规划》时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
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
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
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
的分红回报机制。
    三、《规划》适用周期
    公司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规划》,根据公司状况以及股东、独立董事、监
事会的意见,对正在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做出适当和必要的调整,确定对应时段
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和具体计划。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当期盈利规模、现金流
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及资金需求,制订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并经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后实施。
    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
政策的,应以保护股东权益为出发点,且不得与《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相抵触,
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关于未来三年(2017 年至 2019 年)具体的分红计划
    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目标以及实际经营情况,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
年(2017 年至 2019 年)计划将为股东提供以下投资回报:
    1、在实施现金分红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连续
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三年内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特
殊情况下无法按照上述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司应当在
年度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以及独立董事的明确意见。
    若在 2017 年至 2019 年,公司净利润保持持续稳定的较高增长,则可提高现
金分红比例,加大投资者的回报力度。
    2、股票方式分配股利的条件: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
况,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可以采取以发放股票分
配股利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比例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决定。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5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