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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外高桥: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2-27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上市公司协会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
客观的立场,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支持企业抗击疫情减免园区中小企业租金的独立意见:
    1、本次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背景下的减免租金安排,
既是响应政府号召,帮助中小企业客户坚定信心、持续经营和
发展,又是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的具体表现,有利于进
一步提升公司社会形象及影响力,有利于推动中小企业客户和
本公司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健康发展。
    2、本次支持企业抗击疫情减免园区中小企业租金事宜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并已经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支持企业抗击疫情减免园区中小企业租
金事宜的安排。


                          独立董事:冯正权、李志强、宗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