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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外高桥:关于支持企业抗击疫情减免园区中小企业租金的公告2020-02-27  

						证券代码:600648,900912          证券简称:外高桥、外高 B 股       编号:临 2020-002
债券代码:136404,136581,136666 债券简称:16 外高 01,16 外高 02,16 外高 03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支持企业抗击疫情减免园区中小企业租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海市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务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上海市关于本市国有企业减免中小企业房屋租金的实施细则》和《浦东新区关

于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务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政策措施》的文件精神,上海

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本公司”)积极践行企业社会责

任、履行国有企业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主体责任,通过减免园区中小企业租金,

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帮助企业主动应对疫情带来的生产经营困难、共渡难关。

    一、本次减免租金安排情况

    公司制定了《外高桥集团股份支持企业抗击疫情减免园区中小企业租金实施

办法》,具体情况如下:

    (一)租金减免对象范围

    1、中小企业

    (1)根据 2011 年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

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符合各行

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中小企业;

    (2)受疫情影响,实际经营困难的;

    (3)在疫情期间,按要求认真落实防控工作各项规定,不裁员、稳就业且

持续稳定经营的;

    (4)疫情爆发之前租赁本公司系统房产,在上海地区从事生产、办公、商
业配套等经营活动,正常支付租金的。

    2、对间接承租、孵化器等企业,由承租企业统一申报,并确保租金减免落

实到实际承租企业;

    3、国有企业、人才公寓和金融类承租企业,不作为本次减免租金安排涉及

的减免对象。

    (二)租金减免标准

    对于已签约承租本公司系统自持经营性房产从事生产、办公、商业配套等经

营活动的中小企业,由房产所属企业免除 2020 年 2 月、3 月两个月租金。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支持企业抗击疫情减免园区中小企业租金的议案》,同意本次减免租金安排。公

司独立董事对此次减免租金安排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告《独立董事关于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减免租金安排属于公司董事会权限

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减免租金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减免租金安排涉及公司 2020 年营业收入约为人民币 1.73 亿元,占

2018 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比例约为 2.2%;预计本次减免租金安排涉及的租金

对公司 2020 年归母净利润的影响约为人民币 1.32 亿元,占 2018 年经审计的归

母净利润的比例约为 15.9%。本次减免租金安排对公司 2020 年营业收入、归母

净利润的影响系未经审计的预估数据,仅为投资者了解本次免租安排对公司的影

响所用,公司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该等数据。本次免租安排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

经营能力及长期发展。

    2、本次公司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背景下的减免租金安排,既是响应政

府号召,帮助中小企业客户坚定信心、持续经营和发展,又是积极履行上市公司
社会责任的具体表现,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社会形象及影响力,有利于推动中

小企业客户和本公司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健康发展。




    特此公告。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