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投控股: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8-31
证券代码:600649 股票简称:城投控股 编号:临 2017-058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8 月 23 日以书面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29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由监事会主席龚达夫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
出席监事 3 人,其中陈骅先生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监事会以 3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并发表意见如下:
根据《证券法》第 68 条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
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上
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进行审核后认为:
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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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 2017 年上半
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且在审议该报告前,没有发现参与
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 监事会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政
府补助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或新颁布的会计准则具体
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
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 监事会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17 年上半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报告内容请参见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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