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投控股: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2017-08-31
证券代码:600649 股票简称:城投控股 编号:临 2017-059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7 日修订的公司章程(详情参见公司公告临 2017-033),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同意将《公司董事会议
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1、原第四条:
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五名。董事会设董事长
和副董事长各一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以全体董事
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
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
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修订后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设董事长和副
董事长各 1 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以全体董事的过
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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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
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2、原第二十二条:会议通知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秘书应当分别提前 10
日和 5 日将盖有董事会印章的书面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
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全体董事和监事以及总裁。非直接送达
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录。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
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
修订后第二十二条:会议通知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秘书应当分别提前 10
日和 3 日将盖有董事会印章的书面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
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全体董事和监事以及总裁。非直接送达
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录。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
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
除以上修订外,《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
的《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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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sse.com.cn)。此次《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的修订
须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特此公告。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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