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投控股: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报告2018-03-20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7 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
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城投控股”)现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成员,我们尽职尽责的工
作,现就审计委员会 2017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14 年 6 月 25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已按程序选举
通过组成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2 名独立董事及 1 名非独立董事组成,其中新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和
财务管理相关专业经验的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审计
委员会全部委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
商业经验。2016 年 8 月 29 日,经第八届三十三次董事会选举高超担
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第八届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由独立董事钱世政先生担任,保证了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的延续和稳定。在履职过程中,均不存在影
响独立性的情况。2017 年年初,审计委员会个人工作履历等情况汇
总如下:
钱世政,男,1952 年 8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复旦大学博士学
位。历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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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财务总监、副总裁,上海实业控股有限公司副行政总裁及执行董事,
上实城开(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职务。现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
会计学系教授,兼任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
林利军,男,1973 年出生,复旦大学世界经济系硕士。历任上
海证券交易所办公室主任助理、上市部总监助理,曾于 1998 年在上
交所参与过中国第一只基金发行上市工作,并曾任职于中国证监会创
业板筹备工作组及上市公司监管部。2001 年考取美国哈佛大学 MBA,
毕 业 后 曾就 职于作 为 美 国最 大的基 金 公 司之 一的道 富 金 融集 团
(State Street Global Advisor)在美国波士顿从事投资和风险管
理工作。林利军先生于 2004 年参与创建汇添富基金,并一直担任公
司总经理至 2015 年 4 月。现任正心谷创新资本董事长。
高超,男,汉族,1965 年 12 月出生,上海籍,大学学历,会计
师。1986 年 7 月参加工作,2001 年 6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上海
针纺品批发总公司财会科会计组科员,上海针纺装饰工商联营公司财
务部主任,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财务部主任科员、部门经
理助理、副经理,长江隧桥公司财务总监,上海中心大厦建设发展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现任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
经理。
2017 年 3 月 28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已按程序选举
通过组成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2 名独立董事及 1 名非独立董事组成,其中新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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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相关专业经验的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审计
委员会全部委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
商业经验。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由独立董事严杰先生担任,保证了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工作的延续和稳定。在履职过程中,均不存在影响独立性
的情况。2017 年年末,审计委员会个人工作履历等情况汇总如下:
严杰,男,汉族,1965 年 11 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1986 年 7 月参加工作, 曾任中国迅达电梯有
限公司上海电梯厂主管会计、上海轮胎橡胶机械模具有限公司总会计
师、上海三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兼监察审计部主任、上海
佳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等职。现任上海市会计学会常务理事兼所
属证券市场工委秘书长,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海立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东方财富网独立董事;同时兼任上
海市商业会计学会副秘书长,华东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以及上海大
学悉尼工商管理学院会计专业硕士指导老师。
全卓伟,女,锡伯族,1972 年 3 月出生,辽宁籍,研究生学历,
经济学硕士,经济师。1997 年 3 月参加工作,1995 年 10 月加入中国
共产党。曾任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综合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
员,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划发展处主任科员,上海市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改革处副处长,上海东浩兰生国际服务贸
易(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处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投资发展
部常务副总经理,上海东浩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城投(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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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有限公司战略企划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等职,现任上海城投
(集团)有限公司战略企划部总经理。
盛雷鸣,男,汉族,1970 年 3 月生,上海籍,硕士学位。1994
年 7 月参加工作,1993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上海市律师协会会
长、党委副书记;华东政法大学教师等职。现任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
务所管委会联席主席,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兼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上海市人大代表,上海市法官检察官
遴选(惩戒)委员会委员,金砖国家上海争议解决中心专家委员会委
员,上海市信息法律协会会长,上海市法学会民法研究会副会长,上
海贸仲、华南贸仲等仲裁机构仲裁员,国家律师学院、上海交通大学、
华东政法大学、上海财经大学等高校兼职教授和硕导等职。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及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
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积极履行职责,共召开了 3 次会议,各次会议均符合法定条件,具体
内容如下:
1、 2017 年 2 月 21 日,召开 2017 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见面会
议,就公司 2016 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总结进行审议,以及对公司 2016
年度内控检查监督工作报告、2016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支付
2016 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对公司 2017 年度关联人名
单、公司 2016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情况和 2017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报告等相关议题发表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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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对相关会议决议进行了签字确认。
2、2017 年 8 月 28 日,召开 2017 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通讯表决
会议,审议公司财务部提交的公司 2017 年上半年度报告、审计部提
交的公司 2017 年上半年度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和 2017 年上半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聘任 2017 年年报审计、内控审计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并形成决议。
3、2018 年 1 月 9 日下午,在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三次审计委员
会见面会议,审议公司年报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事务所提交的 2017 年
度年报的审计计划,公司 2017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和公司 2018 年
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同时对相关会议决议进行了签字确认,并同意
提请董事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 2017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
我们认为普华永道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从聘任
以来一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
托的各项工作。但鉴于公司重组后变化较大,经重新比选与审计委员
会审议表决后,决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 2017 年度继续聘请普华永道
事务所为公司的审计单位。
报告期内,我们与普华永道事务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
方法、重大事项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
经审核,公司实际支付普华永道事务所 2016 年度审计费 349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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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含环境集团),与公司所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
2、指导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
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
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
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3、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
告是真实的、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
策及估计变更、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
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
及内部管理制度,持续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
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
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
要求,内控环境较好,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有效,为外部审计机构
对其进行评价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
通
报告期内,我们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进行了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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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工作,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普华永道事务所进
行充分有效的沟通,提高了相关审计工作的效率。
四、总体评价
本次报告期内,我们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
较好地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相关职责。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严 杰
委员:盛雷鸣、全卓伟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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