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的独立意见 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 限 司 以 简称 锦江投资 第 届董 会第 十四次会议通过决议,聘任张羽翀先生为 司首席 执行官,丁田先生为 司首席运营官 作为 司的独立董 ,按照 关 于在 市 司建立独立董 制度的指导意见 的 关规定,基于独立 判断的原则,现发表独立意见如 : 1 经审阅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个人工作履历等 关资料,没 发现 违反 司法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相关规定的情况,以及 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高级管 理人员候选人任职资格合法 2 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聘任程序符合 司法 和 司章 程 相关规定,聘任程序合法 3 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没 损害股东权益的现象 关于 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 限 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的独 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 : 段亚林: 洪剑峭: 夏 雪: 2017 年 10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