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投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8-12-05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一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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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会议议程
会议名称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时间 2018 年 12 月 13 日下午 2:00
会议地点 上海龙柏饭店二楼莲花厅
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会议 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 邵晓明 董事长 会议法律见证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会议进入审议阶段,并请相关人员作如
下报告:
1、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二、股东或股东代表提问和发言
三、主持人宣布出席会议股东及代表股份数情况
四、工作人员宣读《大会表决办法》
会
议 五、会议对以上议案进行审议和投票表决
议
程 六、主持人宣布休会 15 分钟
七、工作人员宣布现场会议的表决结果
八、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宣读现场会议部分的《法律意
见书》
九、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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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2018年12月13日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根据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由 9 至 13 名董事组成。
目前,公司董事人数为 8 人。董事会推荐孙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董事候选人。
以上议案请予以审议。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孙瑜先生,45 岁,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
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副总监、金融事业部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上海
锦海捷亚物流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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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大会现场表决办法
(2018年12月13日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到会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
依法行使权利,现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
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现场表决办法作如下规定: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现场表决采用记名并计股份数的方法进行,
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有一份表决权。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须经普通决议程序表决通过的,同
意该等议案的表决权数均须达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股东(包括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除关联人所持表决权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须经特别决议程序表决通过的,同意
该等议案的表决权数须达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除关联人所持表决权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3、本次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的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若同意
该候选人当选,则在该候选人栏下的“同意”方框中划“√”,并在其
后面的“股数”栏标出所使用的表决权数目。表决权数的最小整数单
位为 1 股。若不同意或弃权则不填写。具体请见表决票后的表决说明。
4、现场表决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布。
5、所有表决统计资料将存放在公司董秘办公室,以备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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