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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锦江投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12-14  

						证券代码:600650 /900914      证券简称:锦江投资   锦投B 股 公告编号:2018-024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 年 12 月 1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龙柏饭店(上海市虹桥路 2419 号)二楼莲花

   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57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9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B 股)                                      4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26,302,407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214,822,511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B 股)                       11,479,89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41.0257
份总数的比例(%)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38.9446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2.0811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邵晓明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
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方法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8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议 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 否
序 号                                                 会议有效表决 当选
                                                      权的比例(%)
1.01    选举孙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26,294,805       99.9966 是
        董事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1.01    选举孙瑜为公司第 12,108,345      99.9372
        八届董事会董事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
数的半数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垦、杨阳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
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