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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锦江投资:关于下属公司签署《搬迁补偿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2019-06-29  

						证券代码:600650 900914   证券简称:锦江投资 锦投 B 股   公告编号: 2019-021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签署《搬迁补偿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概述: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新天天低温物流有限公司与上海市
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搬迁补偿协议》,上海市食品(集团)
有限公司向上海新天天低温物流有限公司支付搬迁补偿费用 1579.56
万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在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时,全体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截止本公告日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主要涉及
物业租赁等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金额累计约为 97 万元。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
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
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未达到 5%以上。故本交易事
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负责协议的签署。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本次交易的后续进展可
 能存在项目进度不达预期及受不可抗力影响而延期等风险,敬请广
 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新天天低温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天
天”)租赁上海市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食品公司”)位
于上海市龙漕路 200 弄 22 号的办公楼、冷库及干货库等物业(以下
简称“出租物业”),租赁期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现食品公司由
于经营调整,无法与新天天续签租赁合同,要求新天天整体搬迁。经
双方协商,食品公司对新天天本次搬迁涉及的冷库库房改造、客户商
品转移、员工清退以及设备重置等费用进行补偿,补偿费用合计
1579.56 万元。新天天就搬迁补偿费用于 2019 年 6 月 28 日与食品公
司签订《搬迁补偿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鉴于新天天系本公司持股 63%的子公司,食品公司系本公司的实
际控制人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新天天与食品公司签订《搬迁补偿协
议》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截止本公告日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主要涉及
物业租赁等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金额累计约为 97 万元。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
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
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未达到 5%以上。故本交易事
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协议的签署。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本次交易的甲方为上海市食品(集团)有限公司,锦江国际(集
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 100%股权。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是
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锦江国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
因此,本公司与上海市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本次交易的乙方为上海新天天低温物流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该
公司 63%股权,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 37%股权。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市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 489 号
    法定代表人:顾晓鸣
    注册资本:34187.1 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自有房屋租赁,仓储(除危险品),投资管理,企业
管理,食用农产品(不含生猪产品)的销售,批发非实物方式:预包
装食品(含熟食卤味、冷冻冷藏),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散装食品
牛羊肉品零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100%股权。
    关联方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情况:上海市食品(集团)有限公
司主要经营自有房屋租赁,仓储、食用农产品的销售等业务,近三年
经营情况正常。
    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食品公司经审计总资产 157,402 万元
人民币,净资产 108,199 万元人民币;2018 年 1-12 月经审计营业收
入 25,669 万元人民币,净利润 6,721 万元人民币。
    本公司与食品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
保持独立。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是新天天应食品公司要求,自租赁食品公司
位于上海市龙漕路 200 弄 22 号的出租物业整体迁出,食品公司给予
新天天相应的搬迁补偿。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原则
    本次交易依据市场化原则,经双方多次协商确定。本次交易价格
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
损失弥补。定价原则合理、公允,遵守了“自愿、平等、等价”原则。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搬迁补偿协议》的主要条款
    1、合同主体
    给予补偿方:上海市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接受补偿方:上海新天天低温物流有限公司
    2、交易价格
    搬迁补偿费用为人民币 1,579.56 万元。
    3、支付方式与期限
    食品公司于协议签署后七日内以现金方式全额支付至新天天指
定账户。
    4、协议生效条件与生效时间
    协议经双方合法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5、违约责任
    协议任何一方违反了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承诺或约定,则该方应对
本协议另一方由于该等违反而遭受的任何损害或损失负有赔偿责任。
    (二)上海市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
对本次关联交易的支付能力。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食品公司对新天天整体搬迁给予的相应补偿,补
偿费用涵盖了新天天因整体搬迁所遭受的损失及发生的合理费用。预
计本次关联交易将增加公司本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约 1280 万元(未经审计)。
    六、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 2019 年 6 月 28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均投票同
意。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该项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并一致同意
将该项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新天天低
温物流有限公司与上海市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搬迁补偿协
议》,是食品公司对新天天整体搬迁给予的相应补偿,补偿的定价
原则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价格原则,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七、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6 月 29 日